涉背信 中華石油前經理遭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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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4月13日訊】(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3日電)國內第3大油品供應商「中華石油公司」前經理楊明仁,涉嫌違法超額給付新台幣11億餘元租金給加油站通路商。北檢今天偵結,依背信罪將楊明仁等人起訴。

全國工業總會前理事長陳武雄當時擔任中華石油實際負責人,檢方調查後認定陳武雄對全案不知情,不構成背信,予以不起訴處分。

台北地檢署公布的起訴書指出,中華石油原為和桐化學公司的油品事業部,楊明仁於民國93年擔任中華石油經理,負責加油站業務。由於中華石油想拓展南部業務,便透過豪翔公司承租各加油站後,再轉租給中華石油公司。

檢方認為,楊明仁明知32家加油站的租金,遠高於豪翔承租的租金成本,也不符市場行情,況且豪翔未提供擔保物。楊明仁竟同意中華石油從民國94年起承租32家加油站,並預付10年租金的一半,共11億餘元給豪翔公司。

楊明仁與豪翔負責人陳姓女子涉嫌將加油站租金提高數倍,或把原屬於中華石油承租的加油站重複羅列,再出租給中華石油。

檢方查出,陳女曾任和桐化學公司會計,和楊明仁有同事情誼。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依背信罪嫌,將楊明仁與陳女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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