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曝江蘇溧陽政府花近百萬公款為殺人犯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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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3月24日訊】(新唐人綜合報導)近日,有網友微博發貼爆料:江蘇常州溧陽開發區將工程非法承包給一殺人犯,在殺人凶手出事後,為讓家屬「封口」,由開發區獨資國企昆侖公司轉出92萬余元,支付給被害人家屬,但家屬實收3萬。網友質疑,當局為什麼要花近百萬元公款為殺人犯買單?要求當局給出說法。

21日下午,網友周筱贇爆料說,江蘇常州溧陽開發區副主任許興健近百萬公款為惡霸殺人凶手輕判,周錫寶(曾因搶劫被判無期)當街傷人致死後,為掩蓋非法承包和公款封口真相,許批示開發區獨資國企昆侖公司近百萬公款轉入民企方正公司,再由方正公司賠償被害人家屬,以換取法院一審輕判。

在貼文下面的鏈接,有網友對整個事件來龍去脈的詳述:「無任何資質、沒開過任何工程公司」的溧陽人周錫寶,在刑滿釋放後做起工程承包。2011年9月,周錫寶在工地與人發生沖突,並將上前勸解的另一工地施工員黃國芳毆致重傷,黃國芳被送到醫院搶救無效後死亡。

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周錫寶故意傷害致死成立,但僅輕判其有期徒刑12年。周筱贇解釋稱,「之所以這樣判決,原因在於法院認為周錫寶向被害人家屬賠償了92.8萬元」。

周筱贇稱,從他獲得的多份政府內部文件和銀行票據顯示,犯罪嫌疑人周錫寶當街釀下血案後,溧陽開發區副主任許興健「為掩蓋真相,竟然動用近百萬公款賠償被害人家屬,要求被害人家屬封口,以換取輕判」,實際上周錫寶僅賠償被害人家屬3萬元。

為了掩蓋「公款賠償」的「真相」,許興健利用其兼職昆侖城建集團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的身份,通過當地一家民營公司進行轉賬,文章中包含多幅圖片,其中包括「許興健『經研究同意代為支付』的批示條」、「昆侖公司支付給江蘇方正建設有限公司的轉賬支票存根」和「方正公司匯款給死者家屬的銀行憑證」等。

周筱贇指出,當時發生沖突的工地是周錫寶承建的人行道,而該人行道工程是溧城鎮政府未經公開招投標,私自發包給被告人周錫寶承建的。溧城鎮政府無法解釋此事,於是賠償被害人家屬92.8萬元」。

江蘇省溧陽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回應

23日,江蘇省溧陽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回應說,中小企業園區道路環境整治,規模較小,所以包給工程所在地,方正公司,而周錫寶正是方正公司派駐此工程的項目負責人。

案發後死者家屬要求民事賠償,但周錫寶已被刑拘,方正公司與死者家屬達成賠償協議:因方正公司因資金周轉困難,昆侖城建公司借款給方正公司用於死者的賠償。

周筱贇指出,當街殺人凶手周錫寶根本無承包工程資質,也和方正公司毫無關系,他們的合同系事後偽造且無周的簽字。周同時出示了一份溧陽開發區建設局局長黃虎丘當天作的「公安筆錄」:涉案工程是承包給凶手周錫寶的,但還未與周錫寶簽訂合同。

電溧陽開發區副主任承認網上的帖子確實是溧陽開發區管委會所發,「借款」給方正公司用於支付給被害人的家屬則屬於當時情況特殊,為穩定形勢、安撫受害人家屬情緒需要。

周筱贇指出,本案的關鍵在於周錫寶庭審時態度惡劣,根本不認罪,也根本沒對受害人家屬做經濟賠償,而常州市溧陽經濟開發區副主任許興健為什麽要動用近百萬元公款,為一個和開發區政府及下屬企業沒有任何關系的流氓賠償?

對此網民議論紛紛,指出案件疑竇重重,要求溧陽政府給出一個合理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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