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3月23日訊】據《長江商報》報導,湖北省通城縣廣播電視局副局長徐某醉酒駕駛無牌轎車回家,被當地民警查獲,徐某指使人停掉了警用步話機,還揚言開除處警民警女兒。目前,徐某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拘。(3月22日《京華時報》)
官員喝醉酒口出狂言時有所聞,但畢竟不是很多見。像通城縣廣播電視局副局長徐某醉駕被查,還指使人停掉了警用步話機,並揚言開除處警民警女兒,如此狂妄的做派簡直令人髮指。能具備停掉了警用步話機的能量,要開除其屬下的網絡公司的一名職員,豈非小菜一碟?但且慢為這種權力狂妄感到詫異,可能被查處的徐副處長更感到不可思議:竟然有人敢在「太歲頭上動土」,一向恣意傲慢的權貴人物還竟有所不能?這可能是這位副局長從未遇到過的事。如果基於這種權力意識,或一貫為所欲為的權力體驗,僅僅是醉酒後用假駕駛證駕駛車輛,就被縣公安局巡邏大隊查處,怎麼能不火冒三丈大發雷霆?
也許有人將此歸結於「酒」,是酒後失態。雖然這種說辭大致可以用來為不正常的行為舉止開脫,至少是圓場,但失態通常表現了主體的真實願望。當權力處於失控狀態,大動肝火的徐副局長要停掉警用步話機,開除處警民警女兒都是辦得到的。這種實實在在的權力意識,並非酒精激發的,而是其潛意識裡固有的。筆者見到過喝的爛醉的肇事者與民警發生爭執,也是在口出狂言時,還是沒有忘了說一句「你脫了警服單挑」——為什麼?就是哪怕在失態的情形下,還有一道令其懼怕的法律底線,以及對後果的起碼掂量。所謂「單挑」,可能僅僅是體力上取勝的把握,除此沒有別的優勢。那麼,醉駕的徐副局長不但大罵、推搡毆打處警民警,還打電話通知停掉了警方的步話機,他哪來這麼大的勇氣?「取勝」的把握出自哪裡?原來徐副局長「與公檢法很熟」。一失態全說出來了。
其實,說出來也不壞,相信徐副局長最終會為此付出代價。但真正讓人感到可怕的是,沒有喝醉的官員內心有多狂妄?人們從徐副局長身上看到了權力狂妄的作態,這是一個難得的機會。雖說官員經常有酒喝,但未必每次喝醉;喝醉了不一定敢開車,更不要說醉酒後用假駕駛證駕駛無牌車輛;偏巧還要車子發生故障熄火,而且恰在此時,一輛巡邏警車路過。除非天意,要同時具備這些「要素」的機會真的極少。然而,這些「要素」並非激發權力發怒的因素。假如把這些「要素」添加到一個開拖拉機的民工身上,結果又會怎麼樣呢?因此,徐副局長的酒後失態,失態的不是一個自然人,而是一個張狂跋扈慣了的失控的權力。按照「失態通常表現了主體的真實願望」來分析,這種有恃無恐的權力張狂,本身就來自他的權力意識,抑或對權力在握的個人能量的估量。其中,酒只是助長了他表達的勇氣,與潛意識裡的底氣無關。
從徐副局長的狂妄行為中,足以讓人看到權力的不可一世。因為,無論是醉駕、使用假駕駛證和駕駛無牌照車輛,哪一項都達到了被處罰的條件。而徐副局長因被查處而大發雷霆,說明他對此感到不可思議——無所不能的權力怎麼會有碰壁的時候,這是不是搞錯了?很難想像這樣的權力人物平時不犯錯,但其犯錯後沒有受到過「刺激」是肯定的。否則,怎麼會對如此清晰的法規底線都感到莫名其妙而因此動怒?
那麼,那些沒有喝醉的失控的權力,那些從未被觸動過的狂妄的權力,當掌權者的個人利益與國家法律和民眾利益發生衝突時,後果就不難想像了。
文章來源:《博客日報》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