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3月22日訊】(中央社記者郭羿婕台北22日電)NCC將辦理第2梯次數位無線電視釋照,今天召開公聽會,有業者認為,不該限制現有的無線電視經營者申請;另有學者主張,應限制有線電視系統台競標,避免跨平台壟斷。
台灣無線電視自民國86年民間全民電視開播後,已有十多年未再辦理無線電視釋照,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近日研擬「第2梯次數位無線電視釋照規劃」草案,上午舉行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
根據NCC規劃草案,這次將先釋出2張民營電視執照,執照許可方式採「實質審查加拍賣制」,執照效期為9年;但當合格競價者只有1家時,不辦理釋照。
在頻道內容規劃部分,必須全是高畫質(Full HD),本國自製節目比率不得少於70%,且NCC考量這次釋照是為促進意見自由市場的多元化、避免單一電視事業擁有太多頻率資源,並確保通訊傳播市場公平競爭,不開放既有5家無線電視業者申請。
對此,消基會副秘書長、台大電機工程系教授林宗男說,目前消費者對電視最不滿的是節目品質欠佳、重播率過高,釋照應朝促進無線廣播電視、有線電視等平台的良性競爭,達到提升閱聽品質的目標,若現有業者提出良好計劃,也沒有侵犯多元意見的問題,沒道理被限制申請,但應限制系統台競標,避免跨平台壟斷。
民視企劃室經理陳正修表示,排除現有業者參與競標並不公平,釋照也應有更完整配套措施,否則電視台越開越多,台灣廣告市場這麼小,能容納那麼多台發展嗎?
民眾賴文惠認為,執照許可方式應考量不拍賣,以實質審查進行,避免投入經營者在繳交競標金、投資新設備後,還沒回收就面臨執照到期,且到期後的換照機制,應有更明確規劃。
另有業者建議不應只開放2張執照,NCC綜合企劃處通訊傳播政策科科長曾柏升表示,因考慮市場胃納量,決定分階段釋照,這階段先釋出2張。
至於有線電視及衛星頻道業者能否申請?是否限制報紙跨媒體申請?既有無線電視經營者可否投資參與競標的公司?NCC綜合企劃處專門委員紀效正指出,目前還沒進一步討論,所有意見將反映到委員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