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3月22日訊】(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2日電)行政院會今天通過「高級中等教育法」草案與「專科學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為實施12年國民基本教育賦予法源依據。
「高級中等教育法」草案明訂高中入學以免試為主,經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後,得就部分名額辦理特色招生,以落實適性教育,引導台灣中等教育發展多元特色。
草案也規定,學生就讀高級中等學校全面免學費,讓學生有公平受教機會。
至於學區劃分,草案明訂由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機關自行或會同其他主管機關考量新生入學來源、區域共同生活圈、交通便利性、學校類型及分布情形,規劃學校就學區,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公告。
「專科學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訂12年國教後,五專招生方式以免試為主,並得就部分名額辦理特色招生。
草案規定,專科學校5年制前3年學生除未具有中華民國國籍、重讀者外,免納學費。
行政院長陳(沖)表示,2項法案完成立法程序並施行後,將成為實施12年國民基本教育的法源依據,有助於落實適性教育,以及發展學校多元特色,請教育部加強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儘速完成立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