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洪波:李娜的真話是這個社會的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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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3月15日訊】看國際新聞,有時候能見到集體的聲嘶力竭,或者表示對某個人的效忠,或者為某個人的某個行為、某句話抓狂。我覺得那不是一個正常社會的情態。效忠與抓狂,都是被調動的方式。千軍萬馬、列陣分明的爭論,看起來有板有眼,有些也不過是集體的聲嘶力竭。

這幾天李娜的一句話引起軒然大波,爭論的規模還不小。李娜說,打球不是為國家,只是為了做好一份工作。讚揚的,抨擊的,不亦樂乎,實在不明白如此陣仗有何必要。

如果李娜是在代表國家網球隊出戰,說打球不為國家,當然不行。但李娜並沒有被國家隊徵召,只是在參加商業比賽,打球不是為國家,有什麼不對呢?就算是國家隊徵召,運動員也不是只有應召一條路,那些自行宣佈退出國家隊的運動員,也不能定性為不愛國吧!

如果不指特定的比賽,而是指運動員的全部競技生涯,他投身競技不是為了國家,可能性就更大了。為改變自己和家庭的境遇,為實現自己的喜好興趣,為實現個人的夢想,都大有可能。這也扯不上不愛國。

固然,不能排除有人整天想著「為國家」,有一種非常主動而為的狀態,但國家並不總在生死榮辱的緊要關口,對大多數人來說,平常情況下奔波勞碌,把自己的日子過好了,也不算有負於國。

上面說的都是常理。當然,這不見得人人都贊同。那麼權且退一步,這些道理都是不對,又怎麼樣呢?李娜說打球不是為國家而是為自己,完全不成道理,又怎麼樣呢?於國家有妨礙,於社會有妨礙,還是威脅了某個人的利益?國家照樣在崛起,社會照樣在和諧,每個人照樣在奔波勞碌或花天酒地。何況李娜只為自己打球,捐助福利和慈善事業也不少。

所謂「錢是人的膽」,未必不是妄猜。自己認為有錢才可以放膽、成功才可以說實話,想法就不可謂陽光,好像無錢、不成功的人都理當矮人一頭似的,以之猜測他人,就更顯醜陋。

所謂「一廂情願地認為她是為國爭光,又給她陞官又給她塑像,現在挨耳光了吧」,同樣莫名其妙。李娜打球是不是為了國家,這是她自己的事;李娜贏得冠軍,國家與有榮焉,這是客觀效果。給她陞官,是可笑的;但如果給一個人塑像,非得這個人表示「我所做的都是為國家」才行的話,國家的面目又是何其鄙薄?

李娜打球不為國家,她仍然是中國人;哪怕改變國籍,她仍然是華人。說幾句實話,並不危害任何人,何必一片喧騰。李娜是正常的,而這個社會的言語標準不正常。僅此,我們可以瞭解這個社會為何總在呼喚真話。其實,真話正是這個社會的敵人。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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