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未未:陸新刑訴法違國際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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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3月14日訊】(中央社台北14日電)中國大陸著名異議藝術家艾未未今天表示,此次大陸人大通過的刑事訴訟法修正案有關規定,是違背聯合國有關公約。

德國之聲引述德通社報導表示,法案修正後,使大陸警方有權對批評政府者進行長達半年的拘押,而無需通知家屬。

對此,艾未未說,此一法律違反基本人權和道德原則,警方將有更多藉口恣意妄為,如實施這項法案將會在社會上引起恐慌。

此外,他指出,最大的問題是,法律的解釋權和實施權掌握在一黨中,「不管是法院、檢察院還是警察,都是串通一氣,不存在任何監督,沒有對非法行為提出質疑。」

報導形容,艾未未曾在去年被警方逮捕,並在一個「秘密地點」被監視居住2個月。

因此,大陸修正的刑訴法中有關公安機關對「嫌疑人」採取拘留、逮捕、監視居住等強制措施時可以不通知家屬的條款,又被大陸網友稱為「艾未未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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