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收費有別 交部:考量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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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3月7日訊】(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7日電)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葉宜津今天表示,未來高速公路計程收費不應有差別收費;交通部長毛治國表示,不同價格是考量後端成本,未來擬修法。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邀毛治國業務報告並備詢,葉宜津質詢時表示,交通部曾說,國道計程收費施行,若有民眾沒裝車上機(OBU)或eTag,不管收費方式是什麼,都不會把後端成本轉嫁到消費者身上,但日前卻傳出未來有3種費率,將違反公路法相關規定。

毛治國答詢時表示,國道使用者分長程、短程、常使用與不常使用,短程和不常使用的用路人可能不裝eTag,可選擇預先登記並儲值,萬一用路人不登記也不儲值,只要在期限內繳費就不會處罰。

毛治國說,考量後端成本,可能採9折、95折和不打折3種價格,類似現行回數票打折精神,未來一年是促銷期,若民國102年全面計程收費仍採3等級,就會修公路法部分條文。

葉宜津表示反對修法,毛治國表示,電子計程收費是新科技,希望法律與時俱進,也希望再給時間和空間討論。

中國國民黨籍立委李鴻鈞質詢時也表示,eTag裝機不夠便民;毛治國答詢表示,預計最慢4月將全面推廣申裝eTag,屆時中油有60餘個加油站可協助民眾安裝,民眾也可自行到便利商店申請、索取eTag。

交通委員會今天也通過主決議,民國102年1月全面實施計程收費時,主管機關審核相關委辦費用的給付時,其計算標準不得高於原計次收費的每車次新台幣3.4元,以維國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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