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03月07日訊】【導讀】目前在台灣對「二二八事件」的談論,幾乎是圍繞在「元凶是否是蔣介石」、與「涉案人員的責任歸屬」上。本文則是從一個幾乎被忽略、甚至被遺忘的角度,來探討「台灣共產黨」與「二二八事件」的關係,一段您可能未曾聽過的歷史。
(續前) 台共謝雪紅遭日警逮捕入獄
1925年謝雪紅抵達上海,參加過五卅運動,化名謝飛英,入上海大學社會系(主任瞿秋白)四個月,1925年10月與林木順至莫斯科東方大學就讀學習。1927年11月回到上海,1928年4月在上海參與創建「台灣共產黨」(日本共產黨台灣民族支部)的工作,為候補中委及駐東京代表,負責與日共聯繫。由於參與左派運動,謝雪紅曾經兩次被日警逮捕,第二次被捕時繫獄將近十年之久。
謝雪紅在獄中遭受到日本人的刑求非常嚴厲,幾乎是一種扭曲人性的虐待,她說:「最難受的是用兩根小木棍壓五指尖,再用針刺指甲縫。俗語說:『五指連心』,一點不假,痛得全身發麻冒汗。他們還無恥地剝光我的衣服,用點燃的香煙燙乳頭。」
她的情人同志楊克煌也說到:「敵人對被捕者施行灌水、灌消毒水、灌汽油、剝指甲、刺乳頭、輾膝蓋骨、吊打、棕繩抽打等野蠻的毒刑。」謝雪紅在1949年到北京參加政協時,也對《人民日報》記者談到在日本獄中受刑的情形,「一連六個月中,不停的受著敵人的各種刑法,如灌涼水、用針扎手指、用棍子打腫腿…」
然而謝雪紅萬萬沒有想到,她這樣把青春及一生奉獻給共產主義運動的女性,後來竟被「中國共產黨」打成保守的「反右派」,被自己的台盟同志無情地出賣、批鬥。並且在文化大革命中,被紅衛兵施予比日本人還要殘忍、恐佈的刑罰。
出獄後謝繼續共產革命事業
謝雪紅在1939年出獄後經商,1945年日本投降後,曾發起組織人民協會、農民協會,任中央委員。中共稱她是1947年台灣二‧二八起義中,台中地區的起義領袖,是這次起義中很有影響的人物。起義失敗後,轉赴上海、香港,重新加入中國共產黨。同年11月參與發起組建台灣民主自治同盟,任主席。
1949年謝雪紅出席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被選為全國政協委員,1954年被選為第一屆全國人民大表大會代表,還擔任過華東軍政委員會委員,政務院政治委員會委員,全國民主青年聯合會副主席,全國婦女聯合會執行委員,台盟總部主席。1970年11月5日因患肺癌病逝於北京,終年69歲。
謝雪紅一生穿越了三個不同的政權與時代,亦即日據時期、國民黨時期與中共時期。每個時期都為了共產主義的信仰與實踐,付出很大的代價。在日據時期她在台發展共產黨組織,結果被逮捕入獄,坐了八年的牢。228事件中她組織27部隊反國民黨統治,後來遭到通緝。最後也是最諷刺的是,她在一生所追求的共產主義國家裡當官,最後卻承受了三次嚴酷的整肅鬥爭。
反右運動時遭共黨批鬥
從1957年11月10日至12月8日,台盟對謝雪紅總共進行了十次批鬥大會。在這十次對謝雪紅的總清算裡,幾乎把1952年整風運動裡的「罪狀」重新又翻炒一次。北京的《光明日報》說:「謝雪紅在1947年混入共產黨,十年來她以『老革命』和『二二八女英雄』自居,目空一切唯我獨尊。共產黨內曾對她長期進行教育,耐心地等待她悔改。但是謝雪紅始終抗拒黨對她的教育,這次更利用黨整風機會 放出許多毒箭,向黨進攻。」
在中共主控的這場批鬥中,謝雪紅被戴上「反黨、反社會主義」的帽子,批鬥謝雪紅犯下「四大罪行」。第一項罪狀是,「點火煽風向黨進攻,破壞反右派鬥爭」;第二項罪狀是,「反動的政治路線,狂妄的個人野心」;第三項罪狀是,「一貫地依靠壞人,打擊左派」;第四項罪狀是,「共產黨叛徒,二二八的逃兵」。
同是1929年參加台共活動、負責農民運動的楊春松,在一次鬥爭會上批判說:「謝雪紅出獄後,和日本特務往來密切,經營『三美堂』,招待日本士兵特別親切,被稱為『兵之家』。日本投降後,謝又經營『大華酒家』,做了許多不可告人的勾當。
1947年,台灣人民爆發了英勇的『二二八』起義。謝雖然在台中地區參加起義,但當群眾一致要求槍斃有血債的偽台中縣長劉存忠時,謝卻加以包庇,硬將劉存忠送還警察局保護。謝還到各處盡力為國民黨反動派解圍。在國民黨援軍反功台中時,謝不顧起義部隊的死活,攜走了人民捐獻的公款台幣十萬元,和楊克煌張惶逃往埔里。
當敵人進攻埔里時,謝又背棄人民武裝和一起逃跑。在逃跑途中,看見報載蔣經國要去鎮壓『二二八』事件的消息,她就寫信給蔣經國,介紹她自己是國民黨員,要求蔣經國『寬大處理』。謝雪紅一直宣傳自己是『二二八』的女英雄,事實上她是『二二八』的逃兵。」
另一位共產黨員李純青順勢說:「那種污泥式的生活,簡直失去做共產黨人的品格,那裡配領導我們台盟。」
面對如此慘烈的鬥爭,謝雪紅極為氣憤,終於站起來答覆:「同志們,是的,我下流,我卑污,我做過許多不可告人的事,但是,那種污泥式的生活難道是我要過的嗎?如果不是為了黨,為了黨的指示和黨的紀律,我會如此嗎?」
謝雪紅又說:「污泥中的生活,在共產黨人的人生觀來說應該是光榮的。如果這也成了對我攻擊的罪狀,你們去打探打探,今天黨的領導同志,不問男和女,都比我污泥生活不知要爛污多少倍,為什麼他們卻是光榮,而目前對我就是罪狀呢?」
(待續)
文章來源:《大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