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3月6日訊】「兩會」召開前,特別引人注目的是112位公民代表民意,集體發出給全國「兩會」及中共「十八大」公開信《習近平先生,您能率先垂範公佈財產嗎?》。此信正在國內外網絡媒體傳播,引發網友圍觀、熱評。該公開信中寫到,「公務員財產公開,敬請九常委率先垂範,新常委必須跟進,不願意公開財產,就不能進入公務員隊伍,更無資格入常!習近平副主席應該率先示範,否則何以承載大任!」 此來自民間關於「官員財產公開」的群體發聲,才真正是公眾輿論關注的焦點。
每年「兩會」,官方都事先強調政治紀律,只談民生,禁言「民權」,已成慣例。2010年全國兩會前,《羊城晚報》和《京華時報》等媒體都報導過,不少地方官員對赴北京參加兩會的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施加政治壓力,限制他們會期的發言自由;有的官員甚至試圖讓代表、委員以雞毛蒜皮的小事干擾會議大方向。今年「兩會」前,中共喉舌〝人民網〞專此作了兩會熱點問題調查,聲稱排名靠前的分別是社會保障、收入分配、社會管理,〝房價調控〞由去年的第5位退到第10位;〝反腐倡廉〞則由去年的前3位退到第7位;物價問題和去年近似。如此官媒設計「議題陷阱」的統計撒謊,目的就是轉移民眾真正關心的政治焦點話題。
凝結著「六四」鮮血的精神遺產
然而,今年「兩會」前,突發了踢爆媒體的「王立軍事件」,薄熙來政治命運頓時成為社會輿論普遍聚焦的問題,同時也拉開了中南海權力交接驚險而刺激的情節序幕。當此之時,中共官方喉舌《人民日報》2月23日發表的一篇題為《寧要微詞,不要危機》的評論文章,在國內引發巨大反響。國內網絡空間,網民借「兩會」之際呼籲民主,要求改革聲浪波濤湧動。特別引人注目的是已有112位公民代表民意,集體發出給全國「兩會」及中共「十八大」公開信《習近平先生,您能率先垂範公佈財產嗎?》。此信正在國內外網絡媒體傳播,引發網友圍觀、熱評。該公開信中寫到,「公務員財產公開,敬請九常委率先垂範,新常委必須跟進,不願意公開財產,就不能進入公務員隊伍,更無資格入常!習近平副主席應該率先示範,否則何以承載大任!」 此來自民間關於「官員財產公開」的群體發聲,才真正成為公眾輿論關注的焦點。
記得「六、四」學運時,學生領袖們對中共有一個純樸的請求,希望國家領導人定期公佈自己的收入及家庭成員的財產及其來源,以便接受社會陽光的照射。然而,這個在民主制度中最正常、最基本的請求,卻遭遇到國家公共權力的坦克履帶與雨點般的槍聲。這個事件發生15年後,我的煙台老鄉,山東民營科技促進會副會長王全傑先生不負眾望,接過當年學生請願的政治訴求,在全國人大、政協兩會期間,向大會提交了一份敏感的政治議案,呼籲「建立政府領導幹部個人資產公佈制度」,被稱之為「陽光法案」,引發輿論熱議。而自2006年起,全國人大代表、重慶律師韓德云也每年一個議案,建議「對公務員財產申報問題立法」。如此同時,全國政協委員瞿世鏡先生也與之相呼應,提出「官員申報財產」提案,備受主流媒體關注。這標著這個凝結著「六四」鮮血的精神遺產,正在走向全國「兩會」,成為全民共同捍衛、繼承下來推動民主改革的政治訴求。
這些年來,相關機構對這個「陽光法案」的答覆年年敷衍,從前兩年的「制定財產申報法條件尚不成熟」、「全面推行公務員財產申報制度尚存一定困難」,到「正在積極開展工作」,再到「適時向全國人大提出立法建議」等等,一再忽悠、愚弄民眾至今。
官員財產公開,無疑是眾望所歸,是蘊藏在「兩會」台上台下真正的議題焦點。在當今中國,不論是赦免官員「原罪」,還是對罪責追根究底,都必須對公民有個明確交代。反腐的出發點,理應呼喚公民權利真實到位,呼喚民間社會對公權力的有效制約。
近幾年,民間呼籲「陽光法案」出台,即官員財產公示立法的聲音不斷高漲,然而,無論是經兩會聚焦,各界呼喚,民間推動,「陽光法案」卻一再因中南海立法上的久拖不決而被冷凍。與此同時,官員貪污受賄、巨額財產不明愈演愈烈。在此情況下,「打開國家領導人收入的暗箱」這個願望,一直被視之為當今中國懲治和預防腐敗的一項現實而有效的對策。眼下,「兩會」又在緊鑼密鼓地進行,還會有代表、委員能跳開黨要「皇恩浩蕩」的救「民生」的話題,與民間112位公民代表聲音呼應,再次啟動這個凝結著「六四」鮮血的訴求嗎?
官員們已經陷入「財產公開恐懼症」
記得, 2010年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要求縣處級副職以上幹部,每年1月31日前集中報告家庭財產、本人婚姻變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國外等事項,並明確規定瞞報謊報將受紀律處分。雖然這一規定主要落腳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事項」,但其中有關報告「家庭財產」的申報,是報給組織人事部門。這個規定仍是在迴避要向全體民眾公開,接受人民監督的本質問題,而無法讓「社會陽光」照亮各級官員的利益「私密」,使公僕置於納稅人的廣泛監督之下。當下,官員財產申報在各地各單位的貫徹中,都是以文件的形式規定「要對報告內容嚴格保密,未經組織審批或報告人同意,不准公開領導幹部個人報告的事項。」這其中正隱含著官方刻意迂迴、抵制凝結著「六四」鮮血的「陽光法案」的難言之隱。
因此,我們有理由相信:中國當權者之所以面對社會一浪高過一浪呼籲「建立政府領導幹部個人資產公佈制度」的民意於不顧,就是患了「官員財產公開恐懼症」。在這其中,有的官員是因怕來路不明財產被公開,導致違法犯罪事實得以暴露,而落得個身敗名裂,甚至坐牢殺頭的下場,所以要拚命抵制建立政府領導幹部個人資產公佈制度;有的官員雖財產不多,違法犯罪證據不充足的,但也怕交代財產來源後會名聲受影響,或是被趕下台,所以不願官員公開收入制度實行;還有的官員剛剛上台,來不及搾取斂財,害怕不能再發不義之財,同樣會極力反對官員財產公開立法。此外,由於中國長期以來實施維護官僚特權的公務支出和工資分配製度,公務員的收入分為表面收入和實際收入兩部分。工資單上的各種收入屬於表面收入,除此之外,以出差補助、住房補貼、單位福利、工作特權等方式獲得的實際收入,則遠遠高於表面收入。毋庸諱言,所有官員還有誰也說不清的腐敗收入。
總之,當今中國,執政者及其官員們的「財產公開恐懼症」心理,雖林林總總,各懷鬼胎,但共同向社會透視了一種信息:凡是那些抵制「建立領導幹部個人資產公佈制度」的官員們的收入暗箱裡,一定是有貓膩的或正在發生著貓膩的。
「陽光法案」是最難產的制度之一
多年來,中國的「陽光法案」遲遲照不亮官員口袋,甚至有官員以「隱私權」為由公開對抗。有一名高官竟給出了這樣一個驚人答案:先讓老百姓公佈財產!在如此中國特色政治生態中,官員是掌握和行使公權力的特殊群體,他們手中的權力因為能夠帶來腐敗利益而被「親朋好友」覬覦,私人活動由此成為公權私謀,建立腐敗利益關係的媒介,已經超出私事或家事的範疇。如果各級官員都以「個人隱私」的藉口掩藏財產所得,就是對民眾監督的蔑視與拒絕。
「公佈國家領導人個人及家庭私人財產來源的制度」,不僅是人類社會民主管理的文明成果,更是時代發展的必然趨勢。現代政治架構意義上的「陽光法案」,最早由瑞典在240多年前創立,這一「治官之術」隨後被世界多國效仿。當今世界,除了部分非洲及中東地區的國家腐效以外,絕大部分民主國家,包括許多亞洲國家,都在實施定期公佈國家領導人個人及家庭私人財產來源的制度。回溯我國官員財產公示之路一再挫折,致使這個最具反腐效果的官員財產公示,始終成為了最難產的制度之一。這也是中國之所以會發生震驚中外的「六四血案」的原因之一。
執政者們承認「法制的力量嗎?」
近年來,胡錦濤再三強調「憂患意識」,其中也飽含憂患「財產公開」所帶來的制度性震盪。這表明執政黨面對世界民主潮流,也包括國內民眾的「陽光法案」訴求久久不能兌現所激起的民怨浪潮,已陷入焦灼與恐慌狀態。2011年2月19日,國家主席胡錦濤面對中東「茉莉花革命」來襲和國內群體事件劇增,在中央黨校舉行的省部級主要領導人社會管理及其創新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強調,要切實加強黨的領導,強化政府社會管理和輿論控制。2011年2月20日,中共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再次要求,加強社會管理,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努力使社會衝突與糾紛消失在萌芽狀態」。為此,這些年來官方維穩經費不斷攀升,大把大把地浪費納稅人的血汗錢,但卻「越維穩越不穩」。
如今,執政當局面對公民的知情權和反腐敗、要民主形勢的嚴峻挑戰,以及網上一場場公民力量聯合行動的集體宣示,一面高調反腐,一面繼續擱淺「陽光法案」,拒絕民主化的政治改革,導致執政當局的政治與執法信譽完全崩盤。去年,最高檢副檢察長借在全國政協十一屆三次會議接受記者採訪之際向社會發問:「為什麼這麼不相信法制的力量呢?」本文要問,當政者們承認「法制的力量嗎?」。這些年來,官方為什麼不斷空喊反腐,卻在立法上一再迴避「陽光法案」,其本質就是拒絕建立法律制度來制約公權力,從根本上預防腐敗。這便是民間社會再次啟動「陽光法案」吶喊,讓「六四」訴求走向全國「兩會」的真正動因。
習近平先生要接掌中國未來的最高權力,請遵從民意,率先從公佈自己家庭的財產開始!
文章來源:《民主中國》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