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百味:活熊取膽背後的生命價值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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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3月5日訊】據新京報報導,福建歸真堂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前不久正謀求在創業板上市,但其「活熊取膽」核心生產模式遭到NGO、傳媒、知名人士、網友的強烈抗議。2月 15日,NGO它基金聯合72名社會知名人士,向中國證監會信訪辦遞交籲請信,懇請對歸真堂的上市申請不予支持及批准。對此,歸真堂有關人士稱,我們合法生產經營,「可以說,如果反對我們就等於反對國家。」

其實,動物保護組織和養熊業的爭鬥已經持續了將近20年,雙方各有理由,一方認為活熊取膽太殘忍應該取締,另一方認為治病救人更重要還需擴大規模。那麼,究竟誰是誰非呢?

【從現代醫學角度,活熊取膽是一種不必要的殘忍】

國家藥監局資料顯示,目前歸真堂生產的眾多產品中,只有「熊膽粉」和「熊膽膠囊」兩種產品,獲得國家藥監局批號。這就意味著歸真堂生產的眾多產品中,只有兩種屬於藥品。現代醫學證明,熊膽汁裡的熊去氧膽酸有藥用價值,除此之外,沒有發現熊膽對於人體有別的功效。熊膽作為補品,是依據中醫理論——比如清熱、明目。在中醫理論中,膽在五行上屬木,而眼睛也屬木,所以中醫認為眼睛是肝的開口、膽的精華,膽汁減少了,眼睛就會黯淡。所以,自然吃膽就被認為能明目,能治眼病。膽吃起來極苦,還有點清涼,所以它的中藥性味屬於「苦、寒」。中醫認為苦寒的東西都能降火,作為肝之外府的膽,吃了當然最能降「肝火」了。

其實在現代醫學看來,這些關於膽的藥效都是沒有依據、牽強附會的臆想,是沒有科學依據的。而早在1954年化學家就已能用膽酸合成熊去氧膽酸,屠宰場廢棄的豬膽、牛膽、羊膽都能用來做原料。人工合成純度更高,且不含膽固醇、無機鹽等雜質。所以活熊取膽是不必要的殘忍,它的存在,乃是對天然藥物的迷信,只能助長炫耀性消費。

【從市場供需角度,剛性需求面前人性的柔弱更可貴】

熊膽作為藥物,具有一定的市場需求,但在大多數時間裡,只能靠捕殺野生熊後取膽囊來得到。上世紀六十年代動物學家、藥物學家就研究出了活熊取膽汁技術,這項技術在朝鮮的研究較成熟,並在1983年傳入我國吉林,之後才作為一項致富新技術迅速在全國推廣開來。可是,這一項新技術帶來富裕的同時,背後又隱藏著怎樣的秘密呢?

據亞洲動物基金會發佈的資料,很多養熊場內的黑熊每天都身著鋼鐵製成的緊身「鐵馬甲」被無情地抽取膽汁,據說,這種鐵馬甲重達幾十公斤,可以束縛熊的動作,放置取膽汁的袋子,固定腹部管子,並且保護管子,防止被熊抓撓出。在此前解救的的黑熊身上,絕大多數黑熊都患有膽囊炎、膽囊息肉、膽結石等病症。其中,有22%的熊患有膽結石。11%的樣本遭受到膿汁的污染,99%的無管引流熊患有膽囊炎。不論你在取膽過程中多麼「善待」那些熊,它們怎樣「無痛」甚至「舒服」,你不能否認,在活熊身體上開個口子提取膽汁,是一件看起來相當可怕的事,哪怕這樣做真像那些支持者宣稱的那樣能保護熊免於被屠戮。

由於傳統中醫的影響,熊膽市場的需求總是可觀的。但熊膽不僅不是普通大眾治病療傷的良藥,大量的熊膽粉還都被製作成高價保健品,最終成為庸俗的人情往來甚至賄賂用的餽贈。這一現實狀況進一步反襯出活熊取膽的不道德。也許養熊取膽可以減少對野生黑熊的獵殺,從而起到一定的保護作用。可是牢籠中的黑熊陣陣的哀嚎,難道喚不醒我們心中柔弱的一面?讓我們回歸感性,去用關懷而不是利用去面對眼前的這些生命;讓我們回歸理性,去用科技的力量而不是原始的殘忍來治病救人,延續人與自然生命的永恆。

【從動物福利角度,與其說保護動物不如說保護人類愛的本能】

表面上是熊疼不疼的問題,背後卻蘊含著許多複雜的社會甚至是倫理問題。為什麼人們往往反對虐貓虐狗,卻不反對殺豬宰羊?有的動物就比別的動物更高貴?人和動物的關係到底是什麼?有沒有動物權利?有沒有一個終極解決,比如咱們立個法,就徹底清淨了?

在當下的法律語境裡,動物是物,是人的財產。本質上動物和你所擁有的其他財產沒有區別。人對動物行使所有權,依法享有對動物佔有,處分,和收益的權利。只要權利行使不違法,不損及他人權益,旁人不能干涉。或者說只要法不禁止,你對自己擁有的動物,是生吞活剝,是煎炒烹炸,還是相敬如賓,悉聽尊便。但所有權的行使,除了不能違反法律法規,不能侵害他人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之外,還不能違背社會的公序良俗。人們往往反對虐貓虐狗,卻不反對殺豬宰羊,這其實沒什麼科學依據可言,而是一種傳統,一種默認的道德正確性。

對動物的保護,其實並不是因為動物擁有某種權利,而是在於保護人的感情,一部分社會公眾對此的感情。現實是不是真像《動物莊園》裡的那樣,有些動物比別的動物更加平等? 憑什麼有的人成天葷腥不忌,卻義正詞嚴的反對吃貓狗?貓狗是不是就是要比豬羊高貴? 法學者仝宗錦就認為:「活熊取膽,殺雞,吃狗肉,小白鼠試驗,等等。人們對這些事情的容忍程度不同,多半是因為它們在多大程度上與自身利益關聯不同而已。我不認為有可能建立一種普適性的倫理標準。」

也許這一場爭論最終不會有一個結果,但在爭論中,動物保護的問題浮出了水面,財產權的觀念得到了辨析,生命價值的倫理得到了重構,或許這才是這場爭論真正的意義所在。

文章來源:《博客中國》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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