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代多富多貴多貪官 26人違法5人死緩

Facebook

【新唐人2012年3月4日訊】(新唐人何雅婷綜合報導)近日有媒體披露,在本屆中共全國人大的過去四年任期裏,三千多名代表中,有26人因違法違紀失職被罷免或辭職。其中5人被判處死緩,3人被判無期徒刑。人大代表貪瀆犯罪的比例高過其他社會群體,發人深省,民眾質問:“人大代表”究竟代表的是誰?

據大陸媒體公開的資料顯示,本屆全國人大共有47名代表的資格被終止,其中有6人因工作變動辭去代表職務,13人因去世自然終止,26人因違法違紀被罷免或辭職,2人因失職被罷免。

在辭職或被罷免資格的二十六名前全國人大代表中,有四名商人和二十二名官員。二十二名官員中,包括正部級幹部一人,副部級幹部三人,廳級幹部十六人,處級幹部兩人。其中十一名官員已被判決,三人被判有期徒刑,三人被判無期徒刑,五人被判死緩。

被判死緩的5人中,包括兩個副部級幹部,分別是原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米鳳君和原深圳市長許宗衡。

在已被判決的“人大代表”中,正部級幹部朱志剛,曾任財政部副部長,2008年2月被任命為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主任,一個月後兼任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當年10月便被“雙規”,最終法院認定其收受財物折合744萬餘元,判處其無期徒刑。

獲無期徒刑的另外兩人,分別是原福建省委常委、秘書長陳少勇和原烏魯木齊鐵路局局長宋德璽。陳少勇被查明索取和收受計折合人民幣819萬餘元。宋德璽是參加2008年兩會時被雙規的,任職期間貪汙人民幣4536萬元,受賄人民幣110萬元。

此外,特別令人矚目的還有原南昌鐵路局局長邵力平,因涉嫌受賄犯罪落馬;原呼和浩特鐵路局局長林奮強因“涉嫌嚴重違紀” 落馬。官方沒有公開具體違法違紀事實,但不少媒體表示,他們出事或許與原鐵道部長劉志軍案有牽連。

大眾比較關注的還有原河北石家莊市市長冀純堂,因為震驚全國的三鹿奶粉事件,辭去了市長職務,2009年他被撤銷黨內職務,並被罷免全國人大代表職務。但目前他已複出,擔任河北省工業和資訊化廳副廳長。

而最有諷刺意味的是,前河南省漯河市長呂清海,上任時經人大表決全票當選,在位不到五十天就因涉貪瀆被“雙規”,成為“最短命市長”,人民代表又迅速以全票通過對他的資格罷免。人大代表們投票如同兒戲,被海外媒體批評“實為民主之恥辱”。

唯一的處級幹部是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縣縣委書記吳藝珍,收受121萬元,被判13年。

26 名違法違紀的人大代表中有4名商人。其中廣東華美國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裁張克強,涉及市值達到44億元鹽湖股權涉嫌詐騙案。

從中共官方已公佈的這些資訊中可以看到:這些落馬官員中,級別越高的,罪行也越大。

輿論認為,這種現象絕非偶然,它充分暴露出中國目前的政治經濟體制的致命弊端:即高度專制帶來的公權力為特權階層、權貴集團服務,而不是為廣大民眾服務。這個根本問題不解決,濫用公權力,貪汙腐敗、社會不公、貧富差距日益擴大、社會矛盾日益尖銳等一系列問題都不可能解決。

香港《東方日報》今天(3月4日)發表評論文章說:“人大已不單是政治花瓶,也是官場藏汙納垢之地。”

文章表示,事實上,不止全國人大,包括各級地方人大都已淪落為官商勾結、利益輸送的大舞臺。所謂人大代表,說穿了其實是人民的“偽代表”。

文章進一步分析了“偽代表”產生的直接原因,是具有中國特色的“偽選舉”。

文章說:“中國的選舉制度名為民主選舉,實際是組織部門任命,官方說是誰就是誰,老百姓選不選,投不投票,不過是做樣子,拿你當機器而已。人民代表不是真正由老百姓直接選舉產生,各級官員更是如此,明明是上級派來的,偏要在人大通過所謂‘選舉程式’,而 是‘人民代表選舉產生’,這根本是強姦民意。”

文章認為,前河南省漯河市長呂清海“全票選出貪官”的鬧劇,正折射出中國民主政治制度的虛偽性。

文章表示:“每年各地‘兩會’的各種表決,投贊成票者高達九成九,反對票寥寥無幾。事實上,大小貪官沒有幾個不是高票當選,從來沒有一個貪官輸在選票上,也沒有誰因受到人民代表的監察而東窗事發。甚麼民主選舉,甚麼民主監督,對貪官來說不過是一枚橡皮圖章而已。”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