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澳立法保護胎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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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3月1日訊】西澳將進行歷史性立法,攻擊孕婦或者是危險駕車導致胎兒死亡者將面臨終生監禁。

據今日珀斯網報導,此項法律在西澳有史以來第一次將未出生的嬰兒當作普通人的生命對待。星期日泰晤士報透露,總檢察長波特(Christian Porter)正在起草這項新法律,並將在今年晚些時候提交省議會討論通過。

現有法律中,未出生嬰兒不享有法律保護,也不被法庭所承認。但波特說,新的胎兒凶殺法案將制定新的刑事法規,約束對未出生嬰兒造成死亡或者是嚴重肢體傷害的行為。

此項立法是基於昆士蘭已經實施的一項法律所制定的,它最嚴厲的懲罰將是判處終生監禁。

攻擊孕婦導致殺害或者是企圖殺害未出生嬰兒者,將面臨強制終生監禁。除特殊情況外,這和普通謀殺指控面臨同樣的懲罰。危險性駕車導致未出生嬰兒死亡者將由地方法院處理,最高判處20年監禁。

波特說:「省政府計劃啟用的這項法律表明,任何針對孕婦的暴力都將被視為非常嚴重的行為。」「當攻擊者嚴重傷害未出生嬰兒,或者是導致未出生嬰兒死亡的時候,法律必須恰當地反映失去胎兒對母親造成的極端感情傷害。」

本月早些時候,一個有家庭暴力史的男子西爾維斯特(Matthew Silvestro)駕車撞向迎面而來的車輛,導致他懷孕8個月的同居者流產。他被判處罰款8千澳元並且2年不得駕車。

西爾維斯特的前同居者——巴蕊(Vanessa De Bari)在判決後悲痛欲絕。她說,她失去了她的嬰兒,西爾維斯特必須遭到懲罰。

波特說,包括澳大利亞婦女委員會(National Council of Women of Australia)在內的很多組織,都遊說他改變現有法律,對造成未出生嬰兒傷害與導致死亡的行為進行適當懲罰。

他說他將在接下來的幾週就此近一步向政府改革小組諮詢,但他確認此項立法不會對西澳墮胎法律造成任何影響。波特說:「擬定中的此項立法是要在其它處罰可以實施之前,處理針對(懷孕)母親實施的非法行為。」「這確保此變化不會影響到母親對自己懷孕做出決定的權利。」

這項立法將不會限定甚麼時候未出生的嬰兒會被當作普通人的生命來對待。波特說:「這項犯罪是指在特定情況下非法攻擊母親的行為,這個特定情況就是在她懷有胎兒的這段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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