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2月29日訊】愛國同心會成員暴力騷擾法輪功學員,被臺北地檢署起訴,對此台灣法輪功律師團發言人朱婉琪表示,法輪功學員的權益,在台灣是受到憲法保障。同時朱婉琪也指出,法官應該還給被害學員一個公道。
台灣法輪功律師團發言人朱婉琪指出,愛國同心會成員採取暴力、煽動仇恨攻擊法輪功學員,與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手法相同。
台灣法輪功律師團發言人朱婉琪:「在中國大陸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還有這些打手們沒有辦法被繩之以法,可是在台灣的土地上法輪功學員在憲法和刑事法民事法的權利是獲得保障的。」
朱婉琪表示,臺北地檢署對愛國同心會成員的暴力行為,做了一個適當的起訴。
台灣法輪功律師團發言人朱婉琪:「這個案子是(民國)99年4月18號發生的犯罪事實,拖了兩年才起訴,那我們不知道中間司法有沒有受到不當的壓力,但是我們對於檢察官依法來辦理和起訴的態度和做法我們表示肯定。」
台灣法輪功律師團發言人朱婉琪:「台灣的政府以及台灣的司法,必須要注意今天法輪功學員,在台灣是享有憲法權利和司法權利的保障,當你大開大門讓中共進來的時候,你必須要注意到不能以犧牲法輪功學員以及台灣民眾的民主自由為代價。」
朱婉琪指出,中共對台灣法輪功的破壞方法,包括採取暴力騷擾,蒐集法輪功學員黑名單加以迫害,甚至間接操縱台灣媒體,使其迴避報導法輪功的反迫害的活動,她強調,台灣作為法治國家,這些都需要政府及司法的重視。
新唐人亞太電視陳輝模、劉姿吟台灣臺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