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2月29日訊】自從王立軍私闖美領館事件之後,有關薄熙來負面新聞和評論多了起來,這與以前有所不同,往日是一種黑白分明的兩極,國內媒體大肆吹捧,海外輿論普遍批評,這裡的原因除了國內封網之外,還因為多年來,人們對薄熙來並不太真正瞭解,或者說,是媒體誤導了民眾,他不僅是中國政治舞台上長於表演的高手,而且,是操控和打壓媒體人士的硬手,因此,我認為,現在人們過多地放大和虛誇了中南海權斗的利益糾葛,而忽略了薄熙來,王立軍之類人物的惡行與本質,所以,有必要還薄熙來一個真實的面目。
名字中儲存的生命秘碼
其實,薄一波是一個愛財如命的人,他貪戀權利和物質享受,竟出賣恩人胡耀邦,以及以書法作品斂財,就足以為證,所以,他給薄熙來起了一個不吉利的名字,天下熙熙,皆為利來,他叫薄熙來,薄一波家族分工時精於算計,有的抓錢,有的抓權,而薄熙來、谷開來夫婦則權錢通吃。
上個世紀80年代初,薄熙來之所以捨棄首都京城下放到海濱小城,一定有精密的多方面考量,賺錢是第一位的,那時,其父在京城給他透露最準確權威的信息,國家即將出台政策,過去的土地國有劃撥,將向有償轉讓過渡,薄熙來知道這是一個撈金的機會,而北大法律系畢業的谷開來,更是樂得合不攏嘴,她立即註冊了北京開來律師事務所,毫不掩飾地在大連做生意,先在大連開發區金豐賓館,而薄熙來就在對面的管委會所在地——金馬大廈辦公,他的職務是開發區管委會黨委書記,但由於副市長兼管委會主任唐啟舜的力阻,谷律師在創業之初賺錢不多,主要是靠薄熙來的舊部,金州的一些鄉鎮企業,比如,金州一建,阿某濱建築公司,薄把原屬大連國營五家建築公司的生意,下令全部給了追隨自己的民企老闆,反過來,這些哥們也對谷開來竭力支持。
與其說谷開來是他們的常年法律顧問,幫助他們打官司,不如說是「打關係」,行賄受賄,利益輸送,但畢竟地方小,領域窄,她真正地發大財,還是在90 年代中期,薄熙來擠掉了原市長魏富海,當上了大連市長之後,薄熙來和谷開來夫婦明白,光有地皮不行,還得忽悠出價格來,這叫「流油的烤鴨,吊著賣」。
於是,薄熙來提出了建設「北方香港」的口號,使大連土地增值,而他又一隻手審批,表面上看,是房地產開發辦主任鄭惠說了算,實際上,是薄熙來一錘定音,而谷開來,以律師中介代理,法律諮詢的名義,不僅中飽了律師所的生意私囊,而且,和美籍華人程毅君合辦了惠瑞斯顧問投資有限公司,把土地轉讓,海外招商,工程承攬等幾乎所有大項目都囊括手中,谷開來每年盈利上億元。
早在那個時候,薄熙來,谷開來就展示出貪官的大胃口,當官的「大智慧」,一手撈名,一手要利,並把巨額財產轉移到新加坡,美國,香港等地,開辦了紐約分所,香港分所,那時,開新聞發佈會,谷開來很少露面,叫程毅君代表,他還把谷律師的名片到處散發。而且,兩部歌頌谷開來的著作《勝訴在美國》和《我為馬俊仁打官司》,把老百姓騙得五體投地,但是,還是一張在人大選舉前貼出的漫畫最真實薄熙來背個大麻袋,跑向中南海,滿頭流汗,袋子裡裝滿了「退稅政策」和土地,以及項目,漫畫題目叫《薄熙來把大連賣啦,自己買了個官》。
是的,除了夫婦兩人演雙簧,合夥貪佔,還把部份利益拱手送給中南海的高官,陳雲的後人建了三屏花園,陳雲的後人陳偉利搞了新創公司,集資數千萬;王震的兒子建了五彩城;李鐵映的兒子李力踐搞了房地產開發和貿易公司,即金生企業,佔據了麗苑大廈;等等,薄熙來利用手裡的權利,廉價批出土地,給了免稅或退稅的優惠政策,不僅拉攏了一大批對己陞遷有利的官員及其子女,而且,結交了許多香港及海外的大亨,前者幫他繼續陞官,後者幫他安排大後方,薄熙來深知「花無日日好,月無夜夜圓」,這對貪腐夫婦一唱一和,一進一退,一前一後,配合得天衣無縫。
可以說,他們夫婦的貪婪,伴隨著權力的每一次陞遷,1988年,薄當宣傳部長時,谷註冊了民俗文化研究所,從與薄熙來密切交往的老闆那裡拉了上千萬的贊助;薄當了副市長,她擔任了數以百家的企業常年法律顧問,問啥,還不是索賄?大連律師界資深人士說,律師是打官司的,但有幾個人在法庭上看到過她?她長年藏在幕後,搞些見不得人的勾當,如果說,女律師苗松是靠真本事出名的話,那麼,谷開來是靠薄熙來的權力走紅的,而她的「紅」是「紅利」。
後來,薄熙來當了市長,她賺得穿金戴銀,名車男秘,出遊世界,已是空中飛人;薄當了書記,她成了大連的一張最貴的名片,一是行走在江辦和薄辦之間;她成了一個最富裕的母親,行走在中國和新加坡,倫敦之間,把薄瓜瓜不僅當成跨世紀的人才,精心培養,而且,當成了藏金納銀的守財奴。除了大連中山區付家莊的中夏苑別墅和西崗區長江路的萬達公寓多套房子,以及北京亞運村開來律師所的辦公室,還有藏在紐約,香港,新加坡,溫哥華等地的無數房產。總之,薄一波的名字起得好,一方面,他們賺足了銀子,盡享人間奢華,另一方面,也暴露了薄熙來貪腐的本質,為日後可能遭到清算留下了把柄。
無法無天的公子哥
在長達18年的職業記者生涯中,我接觸過許多體制內的官員,從縣級到省級,從科級到部級,印象林總,不能磨滅。之所以我不贊成全部抹黑他們,是因為基於豐富的閱歷和感同身受,但中共官員像薄熙來這樣的無法無天之徒,絕無僅有。他是我見到的最沒有法制觀念,最橫行無忌的官員,隨著權利的上升,他的這一思想性格到了重慶達到了極致。
在金縣時,他就是以已劃線,順我者昌,逆我者亡,其思想根源來自有二,一是其父薄一波在北京是他最大的保護傘,不論他搞出甚麼事,都京城有人扛;第二,他剛從牢獄裡出來,牢頭獄霸的記憶久留不去,所以,他認為紙上的法律條文沒有用,只要手裡有權就成。
他在最初尋找死黨時的舉動,就體現了這一點,為了威震老幹部順從他,曾下令公安局,在金縣抓捕了非法集資的嫌犯孫洪翔,而劍指杯葛他的大連一些老幹部,因為薄知道,孫老闆在文革中追隨過原大連市委書記胡明。他在銀行的大筆貸款都與老幹部有關,後來,儘管查出了問題,但老幹部沒動,重判了孫老闆,薄熙來留下了人情,從此,幾乎所有的老幹部都歸順了他。與此同時,他下令也抓捕了非法集資的女老闆孫某,但其姐孫世菊去求情,就重罪輕判,不久放了,從此,孫世菊成了他感恩戴德的大管家——市政府秘書長,直到2000年。
現在,薄是以「唱紅打黑」出名的,但上個世紀卻是以「唱黃養黑」而發跡的,後來,被槍斃的黑社會老大鄒顯衛,即「虎豹」,就是薄熙來在金紡一帶扶持起來的,他之所以通吃大連黑白兩道二十多年,就是因為薄熙來及其公安局的某些官員是保護傘,但是,當「虎豹」在殺人判了死緩還能跑到獄牆外殺人時,誰也保不了他了,於是,在召開嚴打黑社會的大會上,薄熙來親自下令給他戴上黑頭套,為啥? 怕他認出自己,80年代後期,「虎豹」在開發區搞得「一步天酒樓」,薄大哥可是常客啊!現在,如同今日拋棄王立軍一樣,薄熙來翻臉不認人,令手下的馬仔,把舊日的兄弟打傻了,還怕他見到自己,喚醒了記憶。
但是,假如沒有薄的下屬,無法無天,貪贓索賄,把坐牢的「虎豹」一再減刑,還「保外就醫」,他能落個最後被槍斃上牆的下場嗎?同樣的事例比比皆是另一個姓王的媒體人士,先是當了幾年小記者,有了點小名聲,辭職辦了所謂的大連名人協會,掛靠在市政協,因為經常吹捧薄熙來,他們一度來往密切,有人指控王某經濟詐騙,被公安人員刑拘,其妻托人找到薄,他力挺下令,其關押6個月獲釋,王為了頌揚薄熙來,竟在《知音》雜誌刊文記述薄熙來幫助他的經歷,卻不知道官員不能干涉司法。爾後,我寫的有關「甦軍紀念塔」的批薄文章在香港發表,薄熙來屬下的國安局特務,通過監聽我的電話和審訊我的同事蔡某,得知此素材是於植元提供,薄熙來立即與王某翻臉,原來,於植元是著名的大連書法家,也是名人協會名譽會長,王某是他的下級,於是,薄下令再次把王某以經濟詐騙罪判了有期徒刑12年,這一故事連王某都不太清楚,將在日後出版的我的獄中回憶錄《活人墓》裡,有詳細的描述。
一抓一放,抓放自如,全看薄熙來的心情,類似故事多如牛毛,不管有沒有證據,不管公檢法司走到哪一步,只要反對我,就堅決地抓,狠狠地判;只要擁護我,「黑」能說成「白」,「白」能搞成「紅」。而他的馬仔—–安全局長萬國濤,黨委書記車克民,主管副市長劉長德,公安局長孫廣田等人,都成了徇私枉法的政治打手,他們根據薄熙來的旨意,為了與政敵——市委書記於學祥,市委常委高姿等人爭奪權力,製造了三十多起冤假錯案天天漁港案,韓曉光案,陳德惠案,張步寧安,劉曉濱案,高姿案,王曉君案,董文利案,張成家案,等等,有的輕錯判有罪,有的無罪判有罪,其所有案情劍指於學祥等政敵,不僅使多人家屬親友憂憤而死,對政府喪失了信心,而且,破壞和摧毀了大連的司法程序,建立了從刑偵到入獄的枉法追訴「一條龍」完整的體系,使數以百計的好人蒙受文革式冤屈。
由於聞世震等省城高官的力阻,他的無法無天,沒有造成像如今重慶這麼大的危害,但他的亂法雛形盡顯無遺抓捕「東海漁村」老闆張成家,和「天天漁港」的張家四兄弟,以及嘉信國際酒店老闆韓曉光,是為了包裝拼湊黑社會,進而尋找對立陣營裡的「保護傘」於學祥,高姿,董長海等人,抓捕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劉曉濱是為了打開讓仇人入獄之門,抓捕我等小記者是為了叫媒體閉嘴……但由於種種原因,而沒有大獲全勝。
當他到了瀋陽,級別高了一級,就把大連的故事放大,劉湧取代了張家兄弟,田鳳岐取代了劉曉濱,張國光取代了高姿和於學祥,他一路打下去,在江澤民等人支持下,打出了聲威,接近了夢想,不想,竟在胡溫聯手的阻擊下,夢折江湖,特別是聞世震的杯葛,使其夢醒時分,未能如願,沒當上封疆大吏,卻繞過了遼寧省,奪得了國家商務部長的大權。
嗚 ,媒體說謊,老百姓知道啥?還歡 薄熙來反貪打黑呢,但他自家人的貪,自己死黨的「黑」,為甚麼不打?其指向性執法,無一不以上位為目的。既破壞了民主與法制,又愚弄了老百姓。總之,薄熙來由大連,瀋陽兩地亂法,嚐到了甜頭,積累了重慶打黑「黑打」的經驗,為日後的瘋狂奠定了基礎。
薄王結合,上演新鬧劇
薄熙來是野心家,他不滿足於政治局委員兼重慶市委書記的官職,必得在2007年之後,奮力一搏,也是政治生命最後一賭,與落草時結識的車克民和吳文康不同,薄熙來向來把他們當成知己和心腹,而王立軍呢,雖有「打黑英雄」的光環,但畢竟是在薄書記事業如日中天時收買的,其目的就是利用他殺人。所以,2008年調任王立軍之前,薄熙來與谷開來已經策劃了「唱紅打黑」。「唱紅」是想把老百姓「唱傻」,「打黑」是為了搶錢買官,深挖保護傘,發洩對賀國強,汪洋等人的不滿,王立軍為其所用,並不完全知情。
但薄王結合也有必然性,1999年,王立軍和人力車伕張貴成的爭鬥,曾引起軒然大波,卻能安然過關,除了說明官場黑暗,司法腐敗,還能顯示王局長的無法無天,這一性格特點正與薄熙來吻合。
於是,薄熙來命令王立軍,先是利用文強當年的企業家朋友季某瀚,提供的名單和細節找到一些官員貪腐的把柄,再誇大了「愛丁堡槍擊案」的故事,虛構了「3,19槍擊案」的謊言,逼迫胡溫和成都軍區支持其「唱紅打黑」,接著,開始了歷史上最大規模的清洗運動,包裝,策劃,拼湊了600多個黑社會,其目的是搶錢買官,打擊政敵,所以,凡是進去的「黑老大」,無一不有三個特點,一是富豪,二是民企,三是薄王不滿意的人。富豪,只有打成「黑社會」,才能沒收和追繳財產;民企沒有太硬的靠山;不聽話的人,諸如黎強之流,都是薄熙來上升的潛在阻力,因此,王立軍派上了大用場。
薄熙來命令他不要理會已有的法律程序,要不擇手段地達到目的,於是,王立軍成了270個專案組,7000多人,抓捕上萬人,追逃3,7萬人,判刑和勞教了數千人,搞了1000多個渡假村和農家樂,做為刑訊逼供的「打黑基地」,律師朱明勇揭示的樊奇航案件所在地鐵山坪,不過是冰山一角,其通過打黑「黑打」,搶奪民企1000億元,也就是說,薄熙來和王立軍的無法無天的本性,重疊在一起,使公檢法全部成了道具,律師可以因辯護而坐牢,如李莊;法官可以死在看守所,如烏小青;公民可以因言獲罪,如方迪;造成了文革式的人人自危,親友反目,萬馬齊喑,山 萬歲的政治局面,他們完全毀掉了鄧小平改革開放三十年的經濟成果,已變相地宣佈重慶獨立。
在此基礎上。薄熙來手裡有了大把搶來的錢,主要用於造勢和公關,一是唱紅歌,編經典,發紅信,塑毛像,證明自己接班的合法性,正當性;二是邀請海內外媒體忽悠得天翻地覆,連篇累牘地宣傳所謂的「重慶模式」,挑戰中南海,搞亂人心和思想;三是讓所有的海內外重要會議聚會重慶,以便顯示自己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四是把地皮再次炒熱,把優惠政策給足,把勞動力的低廉水份搾乾,一方面吸引海外資本家,建廠投資,造成虛假繁榮;另一方面,把賺錢機會送給北京以及各省市的權貴,和原先「東北幫」的嫡系,留足人情,以便他們為薄熙來上位搖旗吶喊。
總之,薄熙來想把自己虛構成「薄澤東」,但把自己估計得過高了,也不符合歷史潮流。第一,他通過媒體的謊言,把自己編造成了廉政之士,但其貪腐斂財的證據已流向了海內外媒體,在一個網絡時代,再想像毛澤東那樣靠愚民政策統治,實在太難,他的兒子薄瓜瓜的故事不是幾度波瀾疊起嗎?第二,他的文革式「唱紅打黑」,不僅不能解決社會治安的維穩問題,只能越打越黑,越唱社會越亂,所謂「平安重慶」,只不過是,五十萬個攝像頭,使人們不得不「道路以目」而已;第三,他和王立軍的惡行搞得唯我獨左,天怒人怨,不僅得罪了中南海的同僚,而且,否定了歷任政府官員,包括趙紫陽在內改革和工作的成績,也否定了鄧小平的改革開放政策,混淆了民企和黑社會組織的界限,引發了蔓延全國的「跑路潮」和移民潮,使數十萬億的財產轉移到了海外。
在這種情況下,靠「警察治市」,包攬一切,必將導致官民對立,官官對立,警民對立,以及人人為「地獄」的可怕局面,所以,薄王圍繞權力的內鬥就激化顯露了。在中南海權力內鬥的背景下,薄熙來走到了絕境,以前,在遼寧,他鬥金縣的原書記陳美良,他沒招架之功;他鬥傅萬忠,傅必得調到省審計署,給小薄讓路;他鬥宮民程,宮不得不下海,到中糧集團任職;他鬥高姿,高險些坐牢;他鬥陳正高,陳節節敗退,只好去省政府當省長助理;他鬥張國光,張必須坐牢……為甚麼,他常勝不敗?原來他有一個好爹。
現在,他爹死了,背後的大樹倒了,但他還躺在蔭涼地裡,帶著斑斑血跡和纍纍罪證,既想盡享榮華富貴,又想名垂千古,既想誣陷同僚,又想挑戰中央權威,既想忽悠民眾,又想玩弄學者,難道天下美事,全給薄熙來?如今,他氣數已盡,已是眾叛親離,遺笑天下,單憑用人失察,有辱國格一條,即應撤職,但是,就像李莊案「第一季」,胡溫過於遷就他一樣,如今還有機會嗎?他就像一個被體制慣壞的孩子,父親死了,還在重慶的地上打滾,狂 亂喊,耍賴鬧事,他忘了胡溫不是其父,習李也不是其爹,因此,他還有甚麼戲?我行文至此,油然想起已故的大連副市長唐某說的話,不早點把他抓起來,他官越大,人民越遭殃啊。薄熙來的大戲該收場了。
2012年2月15日於多倫多大學梅西學院。
(註:此篇為前一篇《薄熙來還有戲嗎?》完整版)
文章來源:《新維月刊》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