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八事件 台灣戰後最嚴重人權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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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2月29日訊】今年是二二八事件65週年紀念,面對二二八事件這個台灣戰後發生的最嚴重人權侵害事件,我們帶您從事件發生的始末看起。

[電影天馬茶房]

1947年2月27日,一位在臺北賣私煙的婦女,向查緝人員求情,反遭對方毆打,周圍民眾出面抱不平,查緝人員開槍擊中市民,這起事件,成為二二八的導火線。

二次大戰後,日本戰敗,台灣民眾原本歡欣鼓舞期待自由新時代到來,但國民政府接管台灣後,軍隊紀律敗壞,官員營私舞弊時有所聞,加上國共內戰造成台灣物資外流,島內物價高漲,通貨膨脹嚴重,一起偶發的治安事件,引爆台灣民眾對政府積壓已久的不滿情緒。

1947年2月28日。數千位臺北市民聚集行政長官公署抗議,要求法辦打死市民的兇手,公署衛兵無預警開槍射擊造成死傷。憤怒群眾轉往台灣廣播電臺,向全臺報導事件始末,幾天內,抗爭與衝突蔓延全台灣,警備總部發佈戒嚴令,派遣武裝軍隊鎮壓,鎮壓過程中,台灣的民意代表、社會菁英被有計劃蒐捕或殺害。 台灣的自由民主法治發展,因此遲滯長達數十年。

二二八事件發生四十年後,民間要求調查真相呼聲再起。面對台灣戰後影響最嚴重的侵害人權事件,執政者學習更謙卑地為歷史負責,讓這個曾被當局隱瞞、在民眾恐懼噤聲中被遺忘的歷史教訓銘刻在心,永不再錯。

新唐人亞太電視張明筑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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