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2月10日訊】2011年4月11日,在重慶的唱紅打黑如火如荼的時候,法律學者賀衛方發表了一封“致重慶法律界的公開信”。其中一段,在這幾天讀來,會讓人毛骨悚然:“我要對重慶公安局王立軍(專題)局長說幾句話……其實,尊重獨立司法對大權在握者一樣重要。文強炙手可熱時根本不會意識到這種獨立性的價值,但一旦淪為階下囚,他也許幡然醒悟:沒有獨立的司法,沒有一個人是安全的。”
賀衛方不會未卜先知,他也不是熟知官場浮沉的政客,他“對王立軍(專題)說”的“幾句話”,只是以一個學者的良知和單純,指出社會運行的一般規律。然而今天,昔日的“打黑英雄”王立軍(專題)竟四處逃命,成為階下之囚,使賀衛方一語成讖。
其實賀衛方給王立軍舉的例子,是文強的案子。我們返顧重慶幾任警界首長輪換,會發現其實從張君到文強,以至王立軍,上演的都是這種一個霸主取代前霸主,而以暴易暴的遊戲規則沒有改變的戲劇。
只要官場不公開透明,社會不實行法治,那官場和社會就都是幫派林立、成王敗寇的江湖鬥場。沒有人能永遠保證自己是強者,江湖名言“出來混,早晚是要還的”會適用於每一個人。
每一個人,是上至國家主席,下到黎民百姓的每一個人。值得同情的是我們這個民族,連國家主席因“不法治”而人身安全不保的例子也有。1958年8月 21日,在協作區主任會議上,毛澤東說“法律這個東西沒有也不行,但我們有我們這一套”,就是人治的一套。劉少奇只能附和:“到底是人治還是法治?看來實 際上靠人,法律只能做辦事參考。黨的決議就是法。”而在文革中被批鬥的劉少奇本能地想到了法律,他對紅衛兵說的一句話是:“你們不能剝奪我作為國家主席的權利!”
國家主席猶且需要法治才能獲得安全社會環境,何況平頭百姓?文革時期,正是典型的不講法治、強者為王的暴力時代。在這其中,沒有人會真正感到安全(包括毛主席),檢舉的人,後來基本被別人檢舉,把別人鬥垮的人,也會另外的人鬥垮。四人幫、林彪,左的、右的,有陰謀的、有陽謀的,都成為文革這種混亂制度 的受害者。
實行法治,通過穩定、公開的法律制度,而不是強者的意志規範人的行為,才能保證沒有做出危害社會行為的人的安全。改變社會運行的規則,使社會競爭在良 性、規範的法律規範中進行,讓社會從江湖鬥場變成公民社會,人們才是安全的。這不是什麼奧妙的理論,只是有權制定法律或者社會規則的人,或者因為正享受著 權力的滋味不願放棄,或者囿於獲取權力、保持權力和爭奪更大權力的慣性和自身生存發展所需,看不到、或無法跳出存在其中來的規則來做出整體的改變。
如今王立軍案鬧得滿城風雨,原因不在王本身是否違法,而是因為案件觸發了人們對官場內幕和高層人事的窺探心理。窺密是人之常情,但如果學者、媒體和整個社會都只抱著觀看權鬥的心態,只盯著“權力”看的話,則我們還是處在一個遠沒有脫離江湖鬥場性質的社會。
文章來源:《文摘》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