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2月6日訊】無疑地,推舉林祖鑾為烏坎村的黨支部書記,不僅是村民們的人心所向,也被省委工作組所認同,曾因土地糾紛等維權事件而搞得名聲在外的廣東陸豐市烏坎村,1月15日通過黨員大會,確定了新的領導人,真是好戲連台。海內外輿論普遍認為,烏坎村目前的局面是比較好的「雙贏」的結果,可以成為中國民主轉型進程中的楷模。但是,筆者產生這樣一個問題:林祖鑾永遠是清官嗎?
我不太瞭解以前烏坎村的情況,對那兩個被「雙規」的村幹部更是所知甚少,在前支書和前村長的經濟問題沒查清之前,只能假定他們是犯罪嫌疑人,他們激起了當地老百姓的公憤,可以推斷其貪腐的程度多麼高,進而沒有幾個人同情他,說不定還希望他們判極刑呢,但我接觸了許多村級幹部,可以肯定地說,他們不是與生俱來就腐敗的,害了他們的是沒有制約的制度。
如果有機會去廣東看看,你就會知道誘惑有多大,不用說別的,光一個長安鎮,就有好幾家五星級酒店,裡邊極盡物質生活的奢華,聲色犬馬,吃喝玩樂,無所不有,既使是當一個小小的村幹部,只要敢幹,會幹,就能撈上幾億的錢,不僅花錢可以如流水,不斷買官賣官,享盡富貴榮華,而且,子女沒有一個不在海外讀書的,正因為如此,人人都想入黨陞官,而陞官就能發財,就能把全村的好處裝在兜裡,把漂亮女人丟在自己的床上。人都是血肉之軀,何樂而不為呢?
也許以前,原先的幹部做了幾十年,最初和林祖鑾一樣廉潔奉公,一樣有理想和抱負,想必也帶領村民做了一些好事,不然,怎麼會在位那麼久呢?只是後來漸漸地變質了,因為一黨獨裁,把他慣壞了,他想,我不撈白不撈,撈了也沒事,整個村子的生意,都攬在懷裡,或有意送給上級領導,誰能告倒他?
我想,他貪腐的錢分成兩部份,一部份咽進肚子裡,用於吃喝玩樂,天天做新郎;一部份給上級行賄,層層送禮,一直送到黨中央,「不要拿豆包不當乾糧,不要拿村長不當幹部」,他的後台在政治局呢!信訪辦各級都有,最高的在北京,也歸中南海管,你去告誰?如果是在加拿大,可以告到法院,司法是獨立的,法官不是黨員,但廣東省行嗎?法官就不貪嗎?法院院長不歸政法委書記管嗎?所以,權利過於集中,先是把村民害了,後是把幹部害了。這是中國問題的癥結所在。
媒體的報導說,林祖鑾曾經是烏坎村民維權代表,他曾多次出面主持大會,帶領村民遊行,一度被官方通緝。在持續數月的烏坎維權行動中,林祖鑾被村民稱為他們的精神領袖。村民說他為人正直,而林祖鑾自己對媒體說,「不偷不佔,不耍陰謀」是村民信任他的原因。
可是,如果像現在這樣,上面的大官下來,評斷下邊的小官,表面上看,是順應民意,主持公道,但依然沒有走出人治而不是法制的怪圈,林書記幹上幾年,假定人品好,記得前任的教訓,會多廉潔幾年,但誰能經得起糖衣砲彈的襲擊呢?他時間久了,也得犯錯誤,錯誤犯多了,就成了貪腐分子,老百姓還得遭殃,中國人一朝一代不都是這樣過來的嗎?
所以,我注意到,報導說,村民要在他的帶領下,還會成立一個村民選舉委員會,以民主方式選舉出自己的村委會主任。而我更關心的是,成立一個監督委員會,從開始,就用放大鏡把林祖鑾罩著,像狗一樣栓在籠子裡,逼迫他為人民服務,而不是要等他成了文強再槍斃他,那樣就對不起他啊。
我這樣講,是因為2009年才來加拿大,以前經歷的事情還沒有淡忘,現在目力所及,加以比較,還有點新鮮感,如果烏坎村裡也是憲政民主和多黨輪替,怎麼會鬧成今天這個樣子,還不是一黨執政使然?所以,中國的民主轉型不是可不可以做的事,而是必須要做的事,雖然,民主政治愛扯皮,效率太低,經濟發展慢一點,但可以最大限度地制約腐敗,而社會不穩主要是領導人貪得無厭造成的。比較專制政體,還是民主好。
因此,以前,我肯定汪洋是因為他的思維有所創新,不像毛澤東的徒子徒孫那樣,動輒暴力鎮壓;我懷疑林祖鑾是因為汪洋,朱明國,林祖鑾等,都沒有制度創新,還是想當包青天,看來,既想維護一黨獨裁,又想叫老百姓心情舒暢,這條道路走不通。說這次烏坎事件是官民「雙贏」,確實不錯,但只是「小贏」,而不是「大贏」,「小贏」維持不了多久,而「大贏」才能從根本上改變中國。
2012年1月19日於多倫多
文章來源: 《新世紀》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