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2月3日訊】2月1日,廣州日報刊登了這麼一則消息:太湖治理20年,投入上百億元,基本無效果,湖水變清至少需30年。
太湖位於江蘇、浙江兩省交界處,長江三角洲的南部。它是我國東部近海區域最大的湖泊,也是我國的第二大淡水湖(洞庭湖多年來隨著湖面縮減已退為第三大湖)。每天,它都會通過太浦閘向下游的黃浦江供水,是上海和蘇錫常、杭嘉湖地區最重要的水源。同時,也是蘇州河的發源地。
然而就是這樣一個美麗的大湖,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由於經濟快速發展、無序過度開發等原因,水域嚴重富營養化,湖內的生態系統遭到嚴重破壞,一向水量充沛的太湖流域陷入了『無好水可用』的尷尬境地。
根據太湖流域聯合編制的水質評價,1983年流域內污染河道長度約佔40%,1996年升至86%,為各流域之最。太湖隨後遭遇重創:水面有機物污染從1987年的1%上升至1994年的29.18%,1993年後的太湖則全部富營養化。
最嚴重的危機出現在2007年。當年6月,太湖藍藻大爆發,幾十釐米厚的藍藻覆蓋所有水面。據無錫市政府公佈的統計數據,除無錫水廠外,其餘佔全市供水70%的水廠水質都被污染,水龍頭裡放出的水又黃又臭,200萬無錫市民生活飲用水受污染。
從上世紀80年代開始,國家便開始了太湖治理,1991年啟動第一期太湖治理工程,其後十數年間投資逾百億。2005年,國家有開始第二輪治理,然而令人費解的是,第一輪治理時,太湖的污染面積只有1%;但到了第二輪治理開始時,太湖的污染面積已超過80%。儘管官方宣佈「基本實現階段性治理目標」,但對於「零點達標」的質疑卻一直不斷。進入新世紀,監測結果更表明,太湖水質惡化程度並沒得到遏制。
對於這個結果我們並不感到奇怪,治理、污染,再治理、再污染,循環往復,越治理污染越嚴重,這似乎已經成為我國治理污染的一個常態。正如反腐敗鬥爭,越反越腐,前腐後繼,繁衍不斷,而且貪腐手段更惡劣,數額更大。
那麼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呢?毫無疑問,還是出在政令不通、法令不暢、懲治不力、各自維護各自的利益上。比如江蘇省可以每年投入20億元專項資金從太湖打撈藍藻,但又有哪個省市下決心關停自己的污染企業呢?現在的中國人都犯了一個毛病,只顧眼前利益,不管子孫後代。加之層層弄虛作假、欺上瞞下、陽奉陰違,中央的法令、政令很難落實到實處,即使投入再多的資金也只能打了水漂。如若不信,請中央到太湖流域查查,有哪個企業不往太湖裡排污,有哪個城市敢於把自己所有排污企業關閉?
太湖治理和反腐敗鬥爭一樣,如果不嚴肅法紀用重典,加大處罰力度,即使投入再多的資金,用再長的時間也治理不好——因為當政者、當業者權衡利弊後得到的利益總是最大、損失總是最小,當然就越治越難了!
2012.2.1於美國北卡
文章來源:《博客中國》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