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月24日訊】(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24日電)媽媽帶著小寶寶回娘家或拜年走春,別擔心無處哺育母乳,相關法律保障母乳媽媽可自由在公共場所哺乳;此外,全台近300處車站、公速公路休息站、商場等,也貼心提供哺乳室。
衛生署統計,各縣市共有179家百貨公司及大型量販店,66處台鐵、高鐵、航空站等交通場,以及14個高速公路服務區,以及各國家公園管理處,都設有哺(集)乳室。
衛生署國民健康局指出,這些公共場所的哺集乳室可能只設在特定樓層或特定車站,母乳媽媽如果覺得不順路、不方便,仍可隨時在公共場所自由哺育母乳,因為哺育母乳「皇帝大」,法令明文保障。
根據「公共場所哺育母乳條例」相關條文,婦女於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時,任何人不得禁止、驅離或妨礙,就算是場所已設有哺(集)乳室,母乳媽媽仍可自由選擇哺乳地點,不一定侷限在哺(集)乳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