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月20日訊】(中央社記者高照芬台北20日電)財政部今天表示,將本著大法官解釋文,並參酌各界意見,儘速修訂「所得稅法」,避免夫妻非薪資所得強制合併申報,有差別待遇。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今天作出第696號解釋,認為所得稅法中,有關夫妻非薪資所得強制合併計算,比單獨計算稅額的稅負還重,違反平等原則,應自釋憲公布日起最遲2年失效。
財政部指出,有關夫妻所得合併申報的法律條文違憲部份,影響層面較大,探討的問題也比較多,因此將參考其他國家做法,研商如何修法,使夫妻所得合併申報更符合租稅公平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