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檀:「蛀蟲」為何一本萬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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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1月13日訊】12月23日,《南方都市報》披露深圳市住宅租賃管理服務中心發放天價工資。在一連串的披露、澄清、再披露后,此後有了光明的結果,由國家審計署介入調查,顯示媒體的披露完全正確。

該中心2009年和2010年分別發放稅前薪酬總額1965.57萬元和1834.33萬元,人均32.76萬元和30.57萬元。其中,主任層級(處級)、科級及一般員工年均稅前薪酬發放額分別為63.53萬元、35.87萬元和27.27萬元,其中,最低22.93萬元、最高74萬元(中心主任)。

真是一本萬利,用公益名義做著史上最賺錢的生意。

該中心承擔著深圳市本級政策性住房及保障性住房的租賃、維修、管理等職責,無自有資產,只是替人代管財產——政策性住房與保障房產權屬深圳納稅人,政府是代管者,而所謂的深圳市住宅租賃公司只是代管者聘請的管家。

管家該拿工資,但儼然躍身成為主人的管家們卻給自己發起高薪。

最牛薪水由兩部分構成。一是主要包括按照不超過2%的固定比例從政府物業租金收入中計提的業務費、維修費,二是「自有物業」收入。該中心所謂的「自有物業」,是指其前身深圳市住宅開發租賃公司,早些年在市場上以貸款形式投資購買的物業。且這些物業大多分佈於東門、華強北等黃金地段的繁華商區,雖然規模不大,但段位較佳,租金回報高。從2008年7月成立至2010年末,租賃中心將443.69萬元「自有物業」租金收入截留至工會賬上,其中,216.06 萬元以工會補貼名目發放至個人,其餘以文體活動費等名錄列支。

看到這裏,公眾馬上能夠理解這是一家非行政非市場、非驢非馬的怪胎。說是公益機構,前身卻是住宅開發租賃公司,還貸款買了不少物業;說是市場機構,卻是事業單位,還有管理權。按理管理性的事業單位最好實行收支兩條線,該中心卻是經費自籌類事業單位,也就是說,政府根本不管經費,你愛咋弄咋弄,只要不向政府伸手要錢就行。

於是乎,這家中心在三不管地帶稱起大王:一方面作為管理員,收業務費維修費,如果政府物業租金高,這些費用也就水漲船高;一方面作為自有物業的主人,收穫早年低廉房地產投資的成果;另一方面趁著公共財政不健全,給自己發高薪,把產權模糊的繁華商區的物業佔為己有。想想看,該中心成為深圳繁華地帶的房地產的擁有者,擁有房地產升值的溢價,想不發財都難。

國家審計署在調查報告中一針見血地指出,「因地方財政及國土房產主營部門未對其『自有物業』進行資產清查和產權認定,導致應作為國有資產管理的所謂『自有物業』收入變成了該租賃中心為員工發放高工資、高福利的來源」。

從頭到尾,這就是一筆糊塗帳:該中心的性質是一筆糊塗帳,自有物業的產權是一筆糊塗帳,公共財政也是一筆糊塗帳。

必須追問的是,類似於深圳市住宅租賃管理服務中心這樣的非驢非馬的怪胎有多少?政府到底知不知道自己有多少資產家底?如果政府不知道自己的家底,向不用對納稅人負責,公布公共財政的詳細信息,那麼,到底還有什麼人可以監督這些「食利駐蟲」,難道就靠輿論的艱難監督?

文章來源《網易》作者博客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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