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达共识前 渔船用油补贴不变

【新唐人2012年1月11日讯】(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11日电)报载渔船用油自民国103年起,将由补贴14%,减为5%。行政院农委会渔业署重申,减为5%其实已5度延后执行,且在WTO“补贴暨平衡措施协定”规范未达共识前,会持续补贴14%。

渔业署澄清,台湾于91年加入WTO后,将渔船用柴油补贴分两阶段调整,第一阶段91年9月1日至92年8月31日补贴14%,第二阶段92年9月1日起补贴5%。

渔业署后来因为世界贸易组织(WTO)“补贴暨平衡措施协定”(ASCM)的规范尚未达共识,因此将第二阶段实施期程5度延后,故报导所称自103年1月1日起实施补贴5%,其实是现行法规的规范。

不过,渔业署也重申,在WTO规范未达共识前,将维持依油价浮动补贴14%,同时会视国际情况做调整。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