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底泥品質 環署列指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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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1月4日訊】(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4日電)台灣目前掌握底泥資料僅2萬多筆,環保署參考先進國家資料,並多次召開會議,擬訂「底泥品質指標之分類管理及用途限制辦法」,今天發布施行,將塑化劑等毒化物列為指標項目。

為健全全國底泥品質管理機制,「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修法時,納入底泥品質指標及管理等相關規定。目前台灣掌握國內底泥資料僅約2萬多筆,仍稍嫌不足。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會執行秘書蔡鴻德今天表示,歐美國家在底泥管理策略發展上,遠較台灣成熟。例如美國環保署向國會報告底泥污染概況,在1980年至1999年間,調查國內水體超過5萬個測站,累積近460萬筆數據,從中建立一套底泥品質篩選方式及不同化學品的篩選基準值。

蔡鴻德說,環保署參考先進國家經驗及作法,納入國內本土環境資料後,召開多次專家學者諮詢會議、研商公聽會,研擬修定完成「底泥品質指標之分類管理及用途限制辦法」。

「底泥品質指標之分類管理及用途限制辦法」分成3大部分,包括「底泥品質指標項目及指標值」、「分類管理」及「用途限制」等,指標項目包括重金屬、農藥、有機化合物、多環芳香類、戴奧辛和塑化劑等;並將底泥分類成不同等級,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配合生物體受污染影響風險程度,辦理底泥管理、改善及限制措施。

蔡鴻德說,底泥是環境污染的最終承受體,長期以來卻是環保工作的最後一塊版圖,此辦法發布後,將使國內環境保護政策往前邁進、更趨完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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