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亞外配外勞 來台要捺指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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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12月29日訊】(中央社記者曾依璇台北29日電)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長陳經銓今天表示,基於國家安全理由,明年首季起,越南、泰國、印尼及菲律賓的外籍配偶、勞工及學生申辦中華民國長期居留證時,需按捺指紋。

陳經銓上午於記者會中表示,越南、泰國、菲律賓及印尼人士,未來申辦超過6個月以上的長期居留簽證時,必須在台灣駐當地館處按捺指紋,對象包括勞工、配偶及學生;但簽證費不會調整,確切實施時間另行宣布。

陳經銓說,由於東南亞地區偽造、變造簽證情況較多,發給證照不是很嚴謹,曾有案例以勞工身分申請來台,期滿或逃逸遭遣返後回國,換個身分再度申請,或以假結婚方式來台打工;也曾有學生來台沒去學校報到,反而非法打工,這些狀況過去無法查證,有了指紋建檔,將來就可比對。

陳經銓表示,中華民國在這4國的5個館處在與外配面談過程中,發現有疑慮、被拒率達15到30%。

陳經銓說,這是國家主權行為,不帶歧視性,日、韓等國也有類似措施,外交部向這些國家做過說明,對方應有所瞭解,目前並未對此表達關切。

「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施行細則」第5條規定,持外國護照申請中華民國簽證,外交部及駐外館處得要求申請人面談、提供旅行計畫、親屬關係證明、健康檢查合格證明、無犯罪紀錄等文件,這次另加上「個人指紋及臉部特徵資料」。

陳經銓指出,外交部今年4月已將修改後的細則呈報行政院,行政院指示徵詢法務部意見,法務部也認為沒問題後,這兩天就會重新呈報。

陳經銓說,因應比對資料需要,在機場應也要建置相關機制。

此外,他表示,目前外國人士來台申辦簽證還是用紙本,明年首季也將開放申辦線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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