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2月23日訊】舉世矚目的中國足球大審判正在寒冷的東北黑土地上火熱上演,還在開庭前我就公開放言我對這樣的「公審」不抱期望,也不敢期望。今天是第4比賽日,隨著楊一民、陸俊等大佬級人物的次第登場,我是否改變了原先的冷態度呢?不僅木有,反而更堅定了對這種宮廷式反黑的失望和蔑視。
由於最重量級的南勇、謝亞龍已確定不在這輪庭審之列,身為國管部主任兼國家隊領隊的蔚少輝,以及掌握著中國足協全部密鑰的邵文忠等核心人物也不會在這輪庭審中出現,所以昨天出場的楊一民和陸俊就是這波為期5天的第一輪公審最高光人物。如果說檢方對率先出庭的張健強的精心指控具有某種標竿和定調意義的話,那麼對這兩位大佬的庭審就基本確立了整個大審判的大趨勢、大結局,足以讓我們看清這次公審的意圖和走向。
結論性的意見已經在過去兩篇博文中給出了,本文主要是結合楊、陸兩案再作一些實證性分析和補充。先看陸俊案。必須承認,當我得知檢方對陸俊的指控僅僅是7場比賽、81萬元時,我徹底雷倒了。
這是什麼概念呢?有必要先介紹一些背景資料。陸俊1959年出生,27歲即1986年時就成為專業裁判,1991年晉陞國際級裁判,主裁了包括1994年首屆萬寶路聯賽開幕式在內的約200餘場職業賽事,以及幾乎所有中國足協主辦或參加的包括世界盃、亞洲盃和各種重量級商業比賽在內的大量賽事,2004年因年齡關係退役,但仍然以各種或官方或民間的身份活躍在中國足壇,直至2010年鋃鐺入獄。
為了方便說明問題,咱們就只算從1994到2004這11年職業化時代的事情吧,此前此後的大量比賽暫且擱置。11年200場比賽,只貪了其中7場比賽,又只收受了81萬人民幣,平均的話,陸俊一年只拿了7萬多一點的黑錢(若以整個20年裁判生涯計則只有4萬),又只是吹了約30場比賽才羞答答地拿了其中1場的非法收入——這就是中國最大黑哨?我想對著那位虛張聲勢的檢察官,老陸自己都要氣不過了:同志哥,你這也太小瞧人了嘛。當然在法庭上,面對「嚴厲」指控,陸金哨全盤笑納,未做任何抵賴,就這良好的態度是否又會減兩年刑?
關於陸俊,我曾經作過專門的研究,其研究成果發表在於2005年出版的足球專著《審判足球大佬》裡,在「黑金足球中的芸芸眾生」一章中有一節「黑哨與金哨的輪迴」,專門講陸俊及其同好龔建平的故事。也就是說在6年前,當陸某人還頂著兩屆亞洲金哨、六屆中國金哨的耀眼光環到處招搖撞騙時,我已經公開指認他其實也是黑哨。其實,只要稍微有點閱歷的足球記者都知道陸俊絕不是什麼好鳥,他的種種光環都是以王俊生、閻世鐸為首的足協負責人刻意營造的,一如他們力捧「鏗鏘玫瑰」的路數。可是懾於淫威,所有知情者都噤若寒蟬,有些人還昧著良心說瞎話,包括李承鵬他們那本大膽揭黑,引發不少官司的應景之作,似乎也沒有影射過陸金哨。
很多人都把2002年那場虎頭蛇尾的反黑運動視為中國足球滑向假賭黑深淵的分水嶺,其實真正具有劃時代意義的是1998年陸俊狀告《羊城晚報》案,此事簡單地說就是陸俊收受了20萬黑錢,卻狀告揭露此事的《羊城晚報》,最終勝訴並獲得11萬賠償。其實當「羊城」揭露此事並公佈爆料人時,陸俊很緊張,然而當時的足協負責人卻鼓勵他與「誣告者」鬥爭到底,不僅如此還向「羊城」及爆料人施加了強大壓力,導致爆料人拒絕出庭作證,「羊城」敗訴。
此案產生了十分嚴重和惡劣的後果,一方面讓各家媒體從此對這類事件極其謹慎,甚至視為禁區,基本放棄了媒體的監督責任,而這恰恰是王俊生們支持陸俊打官司的初衷,「好好殺一殺媒體的威風」(就像一切官僚、政客,因為在1997年十強賽期間備受炮轟,王俊生對「唯恐天下不亂」的媒體十分仇恨);另一方面則讓陸俊們得意非凡,沒有了輿論監督,他們更加為所欲為,於是才有了1年後的渝沈假球案,3年後的假B五鼠案等一系列事件。此時假賭黑不只是發生在教練球員和裁判等基層層面,更迅速蔓延到俱樂部高層、投資人及中國足協自身。
今天,當陸俊站在被告席上時,我們才知道原來不只是由他主裁的上海灘德比,就是渝沈假球案裡也有此人的黑影,儘管他只是第四官員,也只拿了10萬元。可是,作為1名作用有限的第四官員,且還是一場由3名外籍裁判執法的比賽,陸某人尚能發揮如此大的能量,還能進賬10萬大洋,我們怎能相信他一生中只吹過7場黑哨,只收了81萬黑錢?
註冊律師與註冊會計師一樣,在全世界都是最難考出的執業證書之一,基本上可以歸入最聰明、最頂尖的人才一類,據說只有考不出律師證的才會去做法官、檢察官。然而在莊嚴的法庭上,諸多為此案作了約兩年時間準備的法律精英都對如此弱智的指控不置疑問,未來的法庭辯論,包括定罪量刑都將基於這一指控展開,對此我還能說什麼?
不僅是對陸俊案,我對楊一民案也不想多說什麼了(關於此人,我在《審判足球大佬》一書裡也有專門揭露)。只說一句,到目前為止,所有疑犯中,涉案金額最高的是張健強的273萬,連區區體能測試都要收錢的楊一民也只有125萬(據說眾貪之首南勇的案值也只有百來萬)。雖然在法律上,只要超過10萬人民幣就可以判死刑,但在具體的司法實踐中,一些貪了2個億的巨貪都能因種種豁免條款而免死。於是我猜想,陸俊這個老牌黑哨僅僅被控81萬可能是宮廷式反黑的必然之選,表明高層並不希望死人,也不希望引起太大的震懾效應。
至於為什麼是這樣,我想不明白,也不敢去想明白。
文章來源:《網易》作者博客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