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公設開發應附排水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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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12月15日訊】(中央社記者蔡和穎台北15日電)內政部部長江宜樺今天表示,全球氣候變遷,極端氣候變化引發大雨,未來公共設施開發均應承擔排水逕流規劃,以強化都市防洪功能。

內政部部務會報今天通過「都市計劃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江宜樺表示,未來所有公共設施基地開發後增加排水逕流,都應透過開發基地綜合設計,利用留設雨水貯留設施、滯洪設施或基地滲透等手段滯留,逐步改善都市淹水問題。

內政部表示,去年九一九風災造成高雄多處地區淹水,總統馬英九今年2月聽取水利署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劃,指示相關部門研議利用公共設施滯洪的可行性,內政部邀集相關單位多次開會研議,進一步修正「都市計劃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

內政部說,為改善都市淹水問題,本次修正增訂公共設施用地申請新建作為多目標使用時,開發後逕流量不得超出開發前逕流量,並應申請圖說,表明開發前土地利用情形及開發後地表逕流處理情形,促使基地開發後增加地表逕流。

此外,新修正的辦法也規定,對於基地開發後增加地表逕流,應由各開發基地綜合設計,利用留設雨水貯留設施、滯洪設施或基地滲透等手段予以滯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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