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2月10日訊】12月10日是世界人權日,上海訪民陸福忠、陳燕燕、唐秋榮、毛菊華、李衛清等7人去北京公安局天安門廣場地區分局宣傳憲法,要求人權,他們都是因為上訪被駐京辦帶回上海拘留的訪民。
這次人權日去京就是宣傳憲法和人權的,天安門分局法制辦畢警官在訪民的一再請求下在大門口接待了他們,畢警官明確上述人員沒有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為,也明確了訓誡只是告知的一種形式,北京警方有能力處理違反治安處罰法的行為,不需要藉助上海警方。
並親筆寫下瞭如何向他們分局書面索取相關信息證據的方法。一部法律,二種解讀,上海警方和北京警方孰對孰錯,看來問題還是出在對人權問題的認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