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玉璽:血淚上訪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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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12月8日訊】我叫張玉璽,山東萊州平里店鎮石柱欄村人,漢,現年54歲,40多年來為我家及我們村的問題上訪,至今問題一直沒有得到解決:

我的家庭問題:

我家是1937年就參加革命的老革命人家,舅舅遲雲生原青島公安局,遲境川原公安部二局局長,母親遲國珍上世紀60年代文化革命中,村、鄉、市硬說我母親不是黨員,在縣工作組和公社書記王樹吉,後任縣委書記,煙台行署專員的強權迫害下,我們一家人在上訪路上奔波四十餘年。十人被傷害,七人被枉法,兩人精神病,一人被打死。小侄剛生下三個月,嫂子就被山東省委蘇善田搶走離婚。1966年,對我父母吊打非刑,三天兩頭批鬥,全縣展覽廣播,遊街示眾,對兒女們是大槍押著,民兵看管,逼得我大哥利刃自盡,逼得我大姐跳井自殺。我二哥在六中被縣工作組開除,兄弟姊妹們從此不讓上學,1972年22月2日,我二哥(22歲)我二姐(18歲)跳進中南海(北海橋原來是漢白玉欄杆,後改為一人多高的鐵欄杆)2007年兩會期間(3月9號)我二哥乘坐20路在天安門廣場撒發上訪材料,(從此每當國家重要的政治活動,路過天安門的公共汽車窗子都被封死,並加了兩個公安)。1974年我在中南海新華門汽油自焚,十六歲就被關進了省監獄。我二哥在獄中嘴裡被擰上口榴子,流膿流血,屎尿屙褲子裡,前銬背銬兩年多。一切都是政府行為,也是我人生中抹不去的傷疼。我多次上訪,無果。

打倒「四人幫」後,中央兩辦和公安部成立了省地專案工作組,三下萊州,雖然都給平反了,但全家數人除我落實在金礦上班外,其餘善後賠償工作至今沒落實第二個人。

村裡的問題:

節假日回家常常看到我們村的耕地被侵佔,又聽多人訴說原委,是一個叫張福新、鄒金海的人串通村幹部郭洪俊所為,大多數村民和黨員都知道二百多畝土地的原始合同是村委和郭洪俊定的,當時只有郭恩成在合同上簽了字,也蓋了法人郭洪海的章,這才是真正的合同,與張福新、鄒金海根本不存在合同關係,2007年合同已到期,村委本應將郭洪海的合同及時收回,卻沒有這樣做。期間由於產權不明白,致使生長了四十多年價值幾十萬的器材樹被盜伐,幼樹十四年現也基本成材,灌木無數,無專門人管理,造成損失上千萬,村民上訪多年不但長期得不到解決。村民鄒建武2009年冬在村委討要土地與村委發生了口角,話趕話摔了一條板凳被拘留。

村民反映我村的水庫,平塘溝渠四十多年失修,改革開放以來,根本沒有公共投入。採取吃光、賣光、貪光的三光政策。一場大雨就是一場災難。今天剩下村委只是空殼一個。連自來水,道路等公共設施的修復都無法落實,至今村民仍背著70多萬的銀行貸款無力償還,全體村民苦不堪言。

幾年前張玉璽公休回家,有人對張玉璽說:「你辦事公道,選你當村長幹不?」張玉璽無意間說:「甭說村長,選我當市長也能幹。」

這年(2009年12月24日)換屆,真的張玉璽以800餘票勝出,當選村長。

上任後經認真調查,全村二十五年來生下的孩子和過門的媳婦430多人至今都沒有土地。這土地全被張福新、鄒金海所霸佔。面對村民群情激昂,滿臉期待,既然村民選擇了我,我就要有所擔當,為全體村民負責。自然我就成了張福新、鄒金海們的對手。

張福新、鄒金海為甚麼既沒合同,又不是法人能如此的強勢,原來有人在支持。因為在此期間副鎮長胡英聖找司法所長劉金成等人,七嘴八舌都來做我的工作,說:「法院只相信公章不相信真假。」有的在旁也幫腔說:「人家是懂法律的,如若把他倆的地分給村民造成了損失要由村委負擔。」我說:「若是我錯了,不要村委負擔,我個人不但承擔經濟損失,還要承擔法律責任,就是傾家蕩產,砸鍋賣鐵,也心甘情願。」村書記郭洪海在旁邊對我說,我們村委每年都給他1500元(不知甚麼錢)

2010年4月5日、5月10日我帶領村民(包括黨員)兩次去分地,九個5米的鐵尺,六個50米的皮尺被張福新、張京雲(張福新父親),還有其外甥,鄒金海、鄒寶禮(鄒金海父親)剪斷,拔掉29個分地界石。胡英聖副鎮長、派出所警員武淇沛不但不義正言辭的加以阻止,並當著廣大村民的面說:「張玉璽你連地都分不了,你還想當村主任,幹不了就辭職」。

5月10日上午村民和鎮政府公安發生了衝突,為了避免事態的發展,張玉璽說服了村民,下午村兩委和六十多名村民到市政府討還公道。鎮政府書記、鎮長、信訪、派出所所長、土管局長、林業局長、法院院長、信訪局長、保安等一大幫人馬掐著錄像機,照相機長槍短炮早已擺好陣勢嚴陣以待,氣氛非常緊張。

5月11日市政府常年聘任的文津律師事務所的所長梁寶軍在胡英聖的陪同下來張玉璽家說是成立專案工作組進駐我村,對張玉璽說:「知道你一心想為村民辦事,不過有點太執著,現在不公平的事太多了,我們國家就是這麼個體制,單憑你一個人能扭轉過來嗎?如果有人給你家扔個炸藥包,萬一有個好歹,抓又抓不著,沒有證據,吃虧的是你……」,有人說:「解放區的天是晴朗的天,為民捐軀也值得」來人接著說:「你說得輕巧,沒趕上你就不知道厲害。」

至今一年多,堅持維權的四家被放火,三家被砸玻璃,李貴發家半畝多花生被打上了「一掃光」(農藥),110都有拍照。郭雲飛剛給父母建起的墓碑被炸毀,中華資訊傳媒網記者已拍照。張福新還揚言對上訪者要一個個收拾,4月5日分地當天晚上就把張玉璽機井的電纜剪斷拿走。但張玉璽現在並不孤獨,有一千三百多村民簽字維權,更有38名黨員(全村46名黨員)的支持。

5月29日張玉璽召集村民去埋分地界石,村委書記郭洪海也在場,態度從來也沒這樣積極配合過。結果下午他躲了,下午2點村民來報:「張玉璽你千萬不能去,他們僱了一幫黑社會,在周圍哨著你,如果再分地,砍了你,讓你分不成。」接著又有村民來報:「張玉璽你一定不要去南園(地名),鎮政府昨天就知道這事了,但他們在將計就計,你不要中了圈套」,其實張玉璽也早有警覺,4月6日他們就僱了一幫痞子在石柱大街上遊蕩,分地期間也有來路不明的人為其叫囂。隨後村民手持法律文書(村委與村民訂的分地協議)由鄒秉鐸帶領去埋自家的界石。兩霸百般阻撓,鄒金海奪走了分地清單並撕碎,村民打了110,派出所來了不到現場取證,卻到了村委直錄了張玉璽與村民對話的場景,村民都說,他們僱了黑社會把你打趴下,政府肯定說抓不著兇手。若是村民打壞了他,肯定找你村主任算賬……

這並非是一起合同糾紛案件,而是強佔土地四年之久,盜伐林木,侵佔公共財產,給村民造成了上千萬元的損失,帶有黑社會性質的違法案件,為甚麼不追究,甚至連過問的話都沒一句。

最高檢察院的檢察官說:「單一合同無效,無需法院」這是道理,政府公安本應旗幟鮮明的配合村委收回土地,這是合理合法的,偽造虛假證明,盜伐林木,侵佔公共財產,本來就是公安檢察院追訴的案件,即使按訴訟標的一審也不屬於萊州初級法院受理的範圍,現在我們的案件已形成強大的證據鏈和事實鏈。一一擺在人們面前

6月7日我們10人到了省委,10日又到了國家信訪局立了案,7月20日胡英聖給我們找了文津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娜,擔任我們的律師,費用5000元,我們村委起訴狀起訴的本是鄒金海,張福新兩個人,他卻改成土地糾紛只起訴了張福新一個人,以小捂大,繼後以《石柱欄村民意見》、《補充石柱欄村村民意見》的形式增加訴訟請求,政府又給我們村委請了律師張娜。結果律師不以法律為準繩,玩的是法律遊戲,律師從未到我村取過一次證,而是指示張玉璽左一趟、右一趟騎著摩托往她那裏跑。

9月1日張玉璽的二哥和鄒延斌、鄒建武、付洪香、郭秀蓮到國家信訪局上訪,2號我們回到濟南,鎮政府和派出所從公安廳把我們抓回萊州巡警大隊進行審問。問誰帶頭到北京上訪,拘留我二哥七天,鄒延斌和郭秀蓮五天,把張玉璽的二哥四肢綁在床上三天三夜不會動彈;

今年國家為我們村《小畝方》打井補貼據說是50萬元,究竟多少,從沒通知我這個村長,據說十口井的指標,每口井5萬元,直接被鎮政府截留了10萬。剩下的八口井40萬元竟投放給了兩人,其中由張福新參加指揮分配,郭雲華轉手倒賣。每口井的費用究竟多少,這可能都是『國家』機密

9月18日在庭審當中,村民和律師發生衝突。張福新出示證明內容是「協商種地」,一個從沒有甚麼法律效應的所謂「協商種地」是從那裏來的,是何時生效的,這些律師也說沒有說明,這是張玉璽當庭耳聞目睹的事實,而最後判決和給張玉璽的複印件卻篡改為「承包土地57.97畝」,「協商種地」同「承包土地57.97畝」性質根本沒有相同之處。這些極其簡單的問題,律師都不出聲。可見鄒金海背後有多少人在撐腰,這些人究竟是誰?只有郭金海們最清楚。

10月10日左右當庭辯論,政府知道張玉璽的大哥免費為村民出庭。開庭前來了一群光頭青年,且問這是誰安排的,當時張玉璽就給市政府打電話提出了抗議,也算是備案,也給「正義網」徐祥打了電話,張娜不吭聲。

再一件事,石柱小學佔地二十二畝,是我們村集資籌建的,是我們石柱村的資產,但是被鎮政府以20萬元賣了,政府有甚麼權利出賣村民的財產?手伸的有點太長了吧。

從7月21日開始張福新和其父張京雲以及外甥強佔了村委辦公室四十餘天,強佔並砸壞廣播,其中還帶領其他幾位強佔土地者關門對張玉璽進行威脅,大街攔截,指劃撕打,侮辱誹謗,兩次駕駛摘掉牌子的麵包車,對張玉璽駕駛的摩托緊追猛靠,把張玉璽摔倒在地,搶走鑰匙一串,張京雲見面就撕打張玉璽,多次舉報110,至今沒有任何處理結果。

前任書記郭洪海良心尚存,不能無原則地服從上級指示,鎮黨委就把他免職,重新任命張福新的親戚陳占雲當書記,鄒尚武副書記(也是強佔土地者),在任命當天黨員(46人)就有38人表示抗議而退場。27日19名黨員聯名簽字要求鎮收回決定。還有1300多名村民簽字要求調查事實真相。具郭洪海說:「胡英聖說如果我把張玉璽能擠下來,書記可以繼續當,否則……」,並說凡是賬目鎮政府都不讓張玉璽知道,並操縱會計鄒學進,強制會計「任何賬目不許告訴張玉璽,鄒學進沒答應他,他就解僱他。而胡鎮長對張玉璽卻說鄒學進是辭職。更不能容忍的是陳占雲、鄒尚武新任命的兩位書記,有甚麼權力阻止張玉璽召開村民大會,並揚言「我專管你」,為了阻止張玉璽為村民維權,鎮政府越權干涉村委事務,通知各承包戶把承包款交給新任命的書記陳占雲,現在陳占雲手中有十幾萬的巨款。不經村委會計走賬,據說已揮霍一空,胡鎮長和陳占雲狼狽為奸,把石柱村的自來水工程不投標更不和村委商量,斷然給了他自來水公司的老婆。

10月25日接到萊州一審人民法院的判決書,判決書寫,只能維持,不能糾錯,2011年1月4日我們村委、村民去找鎮政府史艷春說:「二審終審判決了,就不能再上訴了」我說:「我們還可以提出抗訴」,他回答「抗訴你也贏不了」。

6月29日我們又開始起訴鄒金海,我們幾個人去鎮政府找史艷春,按我們村委的章,他們一看是起訴鄒金海,被拒絕。(2011)年煙民四終字536號判決維持履行的義務仍然是一審法律文書指定履行的時間內,從2010年10月19日一審判決至今,我們村委多次申請,將近一年遲遲不給於執行,萊州政府在地霸案件上究竟替誰說話為誰牟利,昭然若揭。

村主任任期一屆三年,這是法定的,人所共知2009年選舉而是為了合村提前換屆,我們村和石東村原來都有村主任,不屬於補選。要補選也只能在我屆滿後2013年底進行補選。補選任期到下次換屆為止,才符合法律規定。今天市政府打著兩委換屆選舉的旗號派工作組進駐我村。2011年4月25日下午,趁我在金礦上班的空間召開黨員會,蠱惑,威脅,要挾黨員。說「本屆選舉,被選上書記或主任,鎮政府看不好,照樣拿下來,不予承認。」「上訪人沒有被選舉權。」(詳見《史艷春要挾黨員破壞選舉》)已張貼。他們的目的把張玉璽搞下去,這才是他們的真心所在。

春節前全鎮各村任命和民選的書記主任的工資都發下去了,為阻止張玉璽維權,從經濟上封鎖,至今沒給張玉璽一點工資。金礦和政府合謀打壓張玉璽,張玉璽從落實政策入礦以來,上一天歇三天,前幾年又改成上兩天歇四天。自從張玉璽任村主任以來,卻讓張玉璽幹常白班,天天把張玉璽拴到礦上,不給張玉璽到村委工作的時間,這明顯是逼張玉璽辭職。在礦上連續六年探親假被剝奪。怕張玉璽到北京上訪,不能給張玉璽留下半點空隙。哈爾濱張玉璽姐去世不讓奔喪,母亡故不讓上墳,找種種藉口剋扣張玉璽的工資,張玉璽恆心已定,寧願被他們開除也要為村民討還公道。

石柱欄村一千多村民為了自己的生存,為生存而抗爭為甚麼就這麼艱難,這是為甚麼?

執筆人 張玉璽

山東萊州平里店鎮石柱欄村

文章來源:作者提供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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