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2月7日讯】(新唐人记者朱智善采访报导)近日,大陆律师于国福受河南省南阳市司机陈佑军等当事人的委托,对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境内的G106国道的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进行电话调查。但湖南警方称律师不是公民,是流氓。
律师陈述案件真相
12月1日,于国福律师接受机河南省南阳市司陈佑军等当事人的委托,对去年11月1日发生在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境内的G106国道上,警方接报不出警,致使连续车祸造成严重后果的一桩交通案件进行电话调查,但郴州市公安交警支队执法科长欧阳明拒绝配合相关执法监督程序。
于国福律师拨打0735-110,对郴州市公安交警支队执法科长欧阳明依法进行投诉,110指挥中心接通相关主管监督电话后,有一工作人员说明由于110不方便,可以拨打2156110进行投诉。
于国福于是拨通0735-2156110,这位工作人员说上级有规定,采访要通过公安局政治部、宣传科。于国福问对方,依照《宪法》相关规定对你们公安交警支队执法科科长欧阳明进行投诉,你们如果不接受监督是否违反了宪法第5条之规定?请问你的警号是什么?、
但是,对方还是拒绝受理投诉。
于国福律师指出,交通警察在法律面前不能享受特权,如果不接受投诉监督,就对他们进行曝光,但对方居然骂于国福不是公民,是“流氓”!
事的过程
去年11月1日凌晨2点40分,由于车速快,当事人陈佑军开车下坡时刹车失灵,在拐湾处汽车撞到了防护墙,车头悬在山崖边停住,于是报警求救,接警的值班员只是问了有没有人员伤亡,陈佑军说人员没有伤亡,但需要警方救援,自己现在很危险,但多次电话求救,他们均无出警。一直到2日下午2点左右一辆小货车严重超载追尾撞上他的车,小货司机当场死亡,陈佑军再次报警,过很长时间警察才和保险公司的车来现场。
这次事故,第一次判陈佑军赔付10万元,第二次判陈佑军赔付16万元,陈佑军不服,多次要求当局处理不作为的警察承担法律责任,但都没有结果,而且说陈佑军根本没报警,后在陈佑军的强烈要求下,调出报警电话录音,当局认可警察有失职。陈佑军坚持要求不作为的警察承担法律责任,当局提出赔钱私了,陈佑军不同意,所以委托律师进行查案。
但一年多过去,案件仍没进展,陈佑军表示,买车代款还没还完,他没没办法找到26万元来赔付。现在已无路可走,朋友的劝阻下才没跳楼自尽。
陈佑军希望媒体能帮忙曝光此事,希望能得到社会关注尽快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