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1月30日訊】(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30日電)團購網涉廣告不實,公平會今天一口氣連罰3案,共罰5家廠商,包含渥奇、正暉、鎮隆、一起行銷、旺德等廠商,共罰新台幣110萬元。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渥奇數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及正暉股份有限公司Groupon團購網站刊載銷售「加州陽光美國西北華盛頓櫻桃3台斤」,其實是連同外包裝盒總重3台斤,而非以淨重3台斤方式銷售,足足少了6.9台兩,減少比例達14.38%,為大眾無法接受,公平會各處渥奇公司50萬元、正暉公司10萬元罰鍰。
此外,渥奇公司及鎮隆整合行銷公司同樣在Groupon團購網站上銷售郭元益月餅禮盒,宣稱禮盒價格比原價便宜5折以上,但是經公平會查,民眾無法找到相同禮盒可以比較價格,且所謂原價是參考網路上禮盒內容各品項單價總和。
公平會表示,鎮隆公司所謂的「原價」難認定計算方式與其銷售郭元益商品訂價有關,無法代表銷售郭元益商品原價,且郭元益也未曾以鎮隆公司所稱的「原價」價格在任何銷售管道銷售,各罰渥奇、鎮隆10萬元。
另外,公平會表示,一起行銷公司及旺德餐飲股份有限公司在GOMAJI網站刊載有關燒肉團購廣告內容顯示購買團購憑證的消費者,可在有效期間內經訂位使用餐點服務,截止時間為今年3月14日止。
公平會表示,一起行銷公司卻在今年2月18日以電子郵件通知消費者因訂位已滿、所購團購憑證將無法續行使用訊息,使得消費者所享受的服務與廣告內容不同,因此公平會處一起行銷及旺德各15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