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密檔案】中断的音符 -上海交響樂團指挥陆洪恩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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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11月20日訊】【編者的話】陸洪恩,男,1919年出生,1943年畢業於國立上海音樂專科學校,后出國深造。1950年回國,入上海交響樂團任定音鼓手,1954年起任樂團指揮,1966年5月28日因「反動言論」被逮捕。1968年4月27日,在林昭被殺害的前兩天,上海市革命委員會在人民廣場召開公判大會,宣判陸洪恩死刑,立即執行。和陸洪恩同時被處決的還有柳友新等六名「十惡不赦的現行反革命分子」。對這場集體屠殺,當時的上海電視台、上海人民廣播電台作了現場轉播,《解放日報》等作了報道和評論(見附錄),判決公告貼滿大街小巷,是上海市轟動一時的大事。

陸洪恩出身在上海徐家匯的一個天主教家庭中,所以有「洪恩」之名。他的妻子胡國美,畢業於上海中西女中,任上海舞蹈學校的鋼琴伴奏師。據說陸洪恩人極聰明,不但有音樂天才,也很有文采,寫文章寫得很好。這一定是事實。因為上海交響樂團是高水準的樂團,他應該是個優秀的音樂家。

  

1965年1月,陸洪恩和上海交響樂團的人一起到上海附近的奉賢縣農村參加所謂「社會主義教育運動」,此運動又被稱作「四清運動」。在奉賢鄉下,陸洪恩突然行為失常。他的同事把他綁到縣醫院打了一針,使他鎮靜下來,把他送回上海。

  

上海交響樂團派了一輛中型汽車車,該團中共支部書記陳彥龍、陸洪恩妻子的弟弟胡國安等五人一起陪陸洪恩到了上海精神病醫院。上海精神病醫院最好的醫生和陸洪恩談話並觀察之後,診斷陸洪恩患「精神分裂症」。陸洪恩在上海精神病院住院兩個多月,病情緩解很多,出院。他能回團上班,但不再擔任指揮。

  

1966年春天,陸洪恩再度發病。他晚上不睡覺,總是懷疑有人迫害他。他給在北京的文化部副部長夏衍寫上萬字的長信訴苦,寫后又撕掉。他的妻子胡國美告訴弟弟胡國安,要他幫助把陸洪恩再次送進精神病院。胡國安是上海外語學院的俄語教師。他立即給上海交響樂團打了電話,他得到的回答是:對陸洪恩,不要送醫院,不用你管。

  

那時在上海交響樂團發生的事情是,陸洪恩在團里告訴別人赫魯曉夫是正確的,團里開會和他辯論。赫魯曉夫是斯大林死後的蘇聯共產黨總書記,他在1956年開始揭露斯大林時代的殘酷迫害並給受害者平反,於是他被毛澤東當作「修正主義」的頭目抨擊,並且在文革前夕遭到中共越來越兇狠的咒罵。陸洪恩是有精神病的人,在開會辯論時,在對峙的情況下,陸洪恩越說越激烈。陸洪恩為赫魯曉夫說的好話,被當作「反革命言論」。結果,陸洪恩沒有被送進精神病院,而是被當作「現行反革命」送進了公安局的看守所。

  

在看守所里,生活條件不好。陸洪恩得不到煙抽,而他是個吸煙很多的人。最不人道的是,陸洪恩從第一次入精神病院之後,一直服用有鎮靜作用的氯丙嗪,進看守所后被停了葯,他的病就越來越嚴重。

  

據說,陸洪恩在關押中見到紅色的東西就要砸毀,而那時候到處都是紅色的標語、紅色的毛澤東語錄本等東西,紅色被當作「革命」的象徵。另外,據說他呼喊了「反動口號」,和毛澤東有關。具體喊了什麼,不詳。在文革中,大力追查所謂「反動言論」和「反動標語」「反動口號」等等,但是被「揭發」出來並且被用來定罪的這類材料,有一個特別的名稱,叫作「防擴散材料」,都不予公布,也就是說,除了少數「專案組」的人以外,不準一般群眾知道。不準「擴散」的目的之一是怕引起聽眾共鳴。但是,這些沒有明確核實過的材料卻可以被用來判處重刑甚至死刑。

  

陸洪恩被抓走一年後,在1967年被判處死刑。在上海市中心的「人民廣場」開大會宣判了對陸洪恩的死刑判決。上海電視台還轉播了宣判大會的現場實況。槍決他的布告貼在上海街頭。和他一起被判死刑的人還有三四十個。

  

陸洪恩被判死刑的時候,陸洪恩的妻子的弟弟胡國安,在上海外語學院被對立派的群眾組織抓去關起來,強迫他「交代」和陸洪恩的關係等等,試圖抓到他在對待陸洪恩問題方面的「錯誤」,可以整他。只因胡國安一貫行事小心謹慎,總算在對待陸洪恩方面沒有被抓住什麼把柄,所以被關了兩天後放了。

  

陸洪恩被槍決后,有公檢法方面的代表到陸家通知陸洪恩的妻子胡國美,並向其索取打死陸洪恩所用的子彈費。

  

據傳,對陸洪恩判死刑,張春橋,「四人幫」之一,當時的「上海市革命委員會」主任,說過:「陸洪恩不是精神病。他喊赫魯曉夫萬歲,為什麼不喊毛主席萬歲?陸洪恩是反革命。」 我們無法看到當時的會議記錄,無法知道這裏引用的這段話是否準確。但是,有一點是肯定的,當時在上海判處死刑,一定經過張春橋和新建立的權力機關「上海市革命委員會」的最後批准。

  

上海「革命委員會」的負責人張春橋和姚文元,都曾是文化界的人,他們都應該是聽過陸洪恩指揮的音樂或者至少知道他作為音樂指揮的名聲的。當他們揮筆批准陸洪恩的死刑判決的時候,他們心裏充斥的是「革命」的狂熱還是殘忍的快意!

  

在文革時代,陸洪恩不是僅有的例子,即在精神失常的情況下,說了當時會被當成「反革命罪」的話,被判重刑甚至被判死刑。對這樣的人的判刑甚至槍斃,至少涉及了幾個層面上的非法。

  

首先,他們精神失常和遭到殘酷的「鬥爭」,包括毆打侮辱等等非人待遇有關。從當時一批「鬥爭對象」被活活打死的事實,可以知道那時的暴力程度有多麼嚴重。在北京,在1966年夏天紅衛兵運動掀起時有數千人被活活打死。 在上海,總的來說,被活活打死的人數沒有北京多。上海在文革中被打死和被「鬥爭」后自殺的總人數,根據文革后的1984年上海對文革案件的複查,有11,510人。其中有一些人被活活打死,一些在飽受折磨和虐待后自殺,因此在各個局部,上海可能和北京一樣殘酷。在遭到殘酷的「鬥爭」以後,他們未經法律審判程序就被關進監獄。在他們被關進監獄之後的生活環境,他們自己當然已經無法說出。和他們一起被關押但是活著出來的人後來說出了當時監獄里的毆打、惡劣的生活條件和心理折磨。而他們作為「死刑犯」,受到的虐待只可能更嚴重。這種通過「革命群眾」之手或「專政機關」施行的暴力迫害是非法的和非人道的。

  

第二,他們當時的言論是在已經精神失常的情況下發出的。在一個正常的法治國家,對於精神病人,不僅他們的的言論,就是他們的行為,甚至類似暴力攻擊和殺人這樣的極端行為,都不能作為量刑和判罪的依據。因為精神病人在發病的時候,無法為他們的言論和行為負責。而只有專業醫生有權作精神病鑒定。在正常的司法程序中,一個嫌疑犯,即使他沒有精神病史,只要他的律師、辯護人或家屬,提出他有精神病方面的問題,法庭都必須使他得到精神病專家的檢查,獲得專業醫生的結論。對於有精神病史的嫌犯,法庭必須首先考慮這個因素。而陸洪恩一案非常明顯,因為他因「精神分裂」住院治療的經歷,還是不久以前的事情,直至「案發」,他還在服用治療精神病的藥物,病歷具在,無可懷疑,否認他的病情因素,不是因為不知道,而是知道了故意不承認。

  

第三,陸洪恩這樣的人,雖然精神不正常,但是既沒有殺人放火,也沒有打架毀物,不對公眾造成危害。定他們罪的「理由」,只是他們說過的一些話。既然當時的憲法上寫有公民有「言論自由」,言論就不應該成為定罪的理由,更不能成為定死罪的理由。但是,文革時這類話當時被稱作「惡毒攻擊毛主席林副主席」,公安機關內部還將之簡稱為「惡攻」。「惡攻」是當時最大的罪之一。

  

什麼叫「惡毒」,定義很模糊。由「中共中央」和「國務院」在1967年1月13日聯名發出的《關於在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中加強公安工作的若干規定》(一般被簡稱為「公安六條」)第二條說「攻擊誣衊偉大領袖毛主席和他的親密戰友林彪同志的」,是「現行反革命行為,應當依法懲辦」。但是他們沒有給出定義,什麼樣的言論是「攻擊誣衊」。不小心弄髒了毛或林的照片,開個玩笑,都可以成為「惡攻」。

  

另外,儘管這種「惡攻」言論可能並不是向公眾作出的(陸洪恩在這方面是個特例,但是這是因為他精神不正常。),也沒有任何錄音或文字記錄可作證據,只要有兩個人揭發(這兩個人可能受到了包括拷打在內的威脅或者利誘),就可以坐實。然後這種「惡攻」就可以成為重罪甚至死刑罪。如果作自我辯護,那就會當作「抗拒從嚴」的例子受到更殘酷的處罰。「惡攻」罪名在文革中害了千千萬萬的人。這是歷史上前所未有的酷法,而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里被認為理所當然。另外,各地都會有一些想通過「挖掘階級敵人」來立功的人,拚命想找出這種「惡攻」的話和證據,來把一些人圈進「反革命」的範圍。而被「惡攻」繩子套上脖頸的人,如果他們神志還清楚,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只有拚命聲明自己沒有這樣說過或者想過這些話,卻不能質疑這一定罪原則。直到1979年的春天,在北京的一次會議上,有專家指出,他們查找資料,發現希特勒時代的規定,是「侮辱元首者,拘留兩星期」。文革時代,遠未到「侮辱」程度,就可能被槍斃。人們聽了才意識到文革的規則的殘酷程度。

  

第四,確定對陸洪恩等人處以死刑,當時沒有經過正常法律程序,其中重要的是辯護和上訴。如果允許辯護,即使可以把說赫魯曉夫好話當作判「反革命罪」的根據,至少還可以請上海精神病醫院的醫生為他的病情出庭作證。另外,文革前判處死刑,被告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訴,如果最高法院駁回,死刑才得以執行。文革中改變了這一制度,死刑批准權到了各省和直轄市,由各省和直轄市在文革中新建立的權力機構「革命委員會」批准死刑。根據毛澤東關於「革命委員會」實行「黨的一元化領導」的理論,檢察院、法院、公安局三位一體,死刑由共產黨黨委會決定。在上海,1967年的「一月革命」后建立了「革命委員會」,接著就槍殺了陸洪恩,在1968年5月又槍斃了林昭(請讀關於林昭的條目),還有很多我們現在還不知道姓名的人。 有人記得,1969年10月為「慶祝國慶」,上海有六十多人被槍斃了。張志新(請讀關於張志新的條目),是在1975年4月由中共遼寧省委常委會決定判處死刑槍斃的。毛澤東的侄子毛遠新在其中起了最後決定的作用。

  

陸洪恩本來是一個在樂池裡把美好的音樂帶給人們的人。交響樂曾經通過他手中的指揮棒流向愛音樂的人們。他不幸患精神病,如能得到醫療,病情可能緩解甚至痊癒。但是,在1967年,在文革的第二個年頭,他被殺死了。

  

雖經多方努力,筆者現在仍未查到陸洪恩被槍殺的日期。希望讀者中有了解的人可以提供情況或者幫助查找有關檔案記錄。謝謝。

附錄:1968年4月28日「解放日報」關於槍殺陸洪恩等人的報道全文

誓死捍衛毛主席革命路線誓死捍衛無產階級革命司令部

本市舉行公判大會鎮壓現行反革命

革命群眾無不拍手稱快,一致表示,一定要念念不忘階級鬥爭,提高革命警惕性,充分發揮群眾專政威力,狠狠打擊階級敵人的破壞陰謀

本報訊為了誓死捍衛以毛主席為首,林副主席為副的無產階級司令部,誓死捍衛毛主席的革命路線,奪取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全面勝利,上海市公檢法領導機關昨天在本市文化革命廣場召開「高舉毛澤東思想偉大紅旗,堅決鎮壓現行反革命罪犯公判大會」,嚴厲判處了一批十惡不赦的現行反革命分子。會上,判處現行反革命罪犯柳友新,彭振邦,陳霖,尤詠仁,陸洪恩,楊望義,張鵬宏死刑,立即執行;同時判處其他三名現行反革命罪以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

昨天,本市一萬多名無產階級派和革命群眾,懷著對偉大領袖毛主席無限熱愛,無限信仰,無限崇拜,無限忠誠的無產階級感情,對一小撮階級敵人充滿了深仇大恨,參加了大會。革命群眾齊聲朗讀偉大領袖毛主席的最新指示:「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實質上是在社會主義條件下,無產階級反對資產階級和一切剝削階級的政治大革命,是中國共產黨及其領導下的廣大革命人民群眾和國民黨反動派長期鬥爭的繼續,是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階級鬥爭的繼續。」

參加大會的和會場外收看電視實況轉播的革命群眾,不斷振臂高呼:「堅決鎮壓反革命!」「強大的無產階級專政萬歲!」「毛主席的革命路線勝利萬歲!」「誓死保衛毛主席!」「誓死保衛林副主席!」「偉大領袖毛主席萬歲!萬萬歲!」

本市公檢法領導機關負責人在會上講了話。他在分析了當前大好形勢后指出:階級敵人決不會甘心於他們的失敗,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越是接近全面勝利,階級敵人越要作垂死掙扎。當前,一小撮階級敵人公然跳出來,瘋狂地進行現行反革命破壞活動,把矛頭指向以毛主席為首,林副主席為副的無產階級司令部,惡毒地攻擊、污衊我們最最敬愛的偉大領袖毛主席和光芒四射的毛澤東思想,惡毒攻擊、污衊毛主席的最親密的戰友林副主席,是可忍,孰不可忍?!他說,對這一小撮階級敵人,我們堅決對他們實行無產階級專政!

他最後說,專政是群眾的專政,專政機關的工作要同群眾專政結合起來。廣大革命群眾充分發動起來了,布下天羅地網,築起銅牆鐵壁,一切階級敵人都將無處藏身,他們的陰謀破壞活動必將被無產階級的鐵拳揍得頭破血流。粉身碎骨。

會上,還有革命群眾組織的代表發了言。他們對堅決鎮壓現行反革命罪犯公判大會表示堅決的支持,他們在發言中還一致表示:在這場政治大革命中,一定要念念不忘階級鬥爭,念念不忘無產階級專政,提高革命警惕性,充分發揮群眾專政的威力,狠狠打擊階級敵人的陰謀破壞活動,誓死捍衛以毛主席為首、林副主席為副的無產階級司令部,奪取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全面勝利。

大會宣判后,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柳友新等七名現行反革命分子當即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這時場內外的革命群眾長時間的高呼口號,無不拍手稱快。

大會在《大海航行靠舵手》的歌聲中結束。

文章來源:《華夏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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