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化爐底渣管理 環署:再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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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11月18日訊】(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18日電)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黃淑英今天說,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無相關規定焚化爐底渣不能回填農地,恐造成農田、地下水汙染;環保署說,會持續監測底渣掩埋處,並檢討底渣再利用規範。

台灣生態學會、看守台灣協會與台灣農村陣線等團體上午在黃淑英、民進黨籍立委田秋堇陪同下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

中華醫事科技大學護理系副教授黃煥彰表示,日前發現台中市清水與龍井區有農田被回填垃圾焚化爐底渣,環境保護團體10月請檢測單位檢測龍井區農地的焚化爐底渣,結果鎘、銅、鋅等重金屬含量超過食用作物農地管制標準。

台灣生態協會祕書長蔡智豪說,龍井農地底渣戴奧辛含量雖沒超過國內土壤管制標準,但日前高雄發生戴奧辛鴨事件,養鴨場土壤的戴奧辛檢測結果也低於土壤管制標準,養出來的鴨戴奧辛含量卻超標。

黃淑英表示,環保署日前通過垃圾焚化灰渣再利用推動計畫,以補助金額鼓勵底渣再利用,作為基地或路堤填築、回填材料等,但恐怕有不法人士領取補助金卻將含重金屬、戴奧辛等物質的底渣埋在農地,用假計畫騙錢,環保署應儘快修正相關規範,禁止將底渣埋在農地。

環保署土壤及地下水汙染整治基金管理會組長何建仁說,龍井與清水的案子檢調單位都已進入調查,未來會持續監測,避免擴及旁邊農田。

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技正劉瑞祥表示,環保署倡導資源回收,能再利用的東西要盡量用,但環保署會檢討底渣再利用相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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