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1月17日訊】(中央社記者潘智義台北17日電)對科風公司暫緩發放現金股利,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今天指出,依公司法主管機關經濟部解釋,股利發放屬公司自治事項,科風得自行決定何時發放。
官員表示,科風16日公告暫緩發放現金股利,對是否需要如一般重大事項,在除權息交易日當日14日的前2日公告,還要再研議。
科風在6月1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承認99年度盈餘分配案,包括每股配發股票股利0.7元,現金股息1.1元,並預定12月30日發放現金股利,但科風昨天公布重大訊息指出,為顧及公司整體營運,擬先行暫緩發放現金股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