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建利:中國萬稅稅稅不平安(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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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11月8日訊】浙江湖州市織里鎮個體童裝小業主抗稅的公民行動,迫使當局做出讓步停徵引發此次抗議活動的「機頭稅」,雖然參與的民眾遭受了包括生命在內的巨大損失,但是它開啟了在沿海富裕城鎮集體反抗不合理稅收、反抗暴力徵稅的先河,成為中國納稅人權利發展的又一標誌性事件。

西方人講:人生有兩件事無法避免,一是死亡,二是納稅。的確,納稅是不可避免的,我們每一個人都是納稅人,哪怕是購買一塊糖,我們也在我們付給的價錢裡繳納了稅金。事實上,我們許多人在日常生活的無意識中給政府繳了很多錢。那麼,我們和政府到底是什麼關係,我們為什麼要向政府納稅,政府為什麼可以有時偷偷摸摸地、有時明火執仗地從我們口袋裡掏錢呢?這是當前中國人最應該問的問題。

假如人類的所有需求都可以通過個體努力或在市場上的相互交易來解決,人類壓根是不需要政府的。然而,事實並非如此,在人類的眾多需求中,有一些是靠個體的努力、個體在市場上的相互交易解決不好或者無法解決的,比如,治安(警察),解決紛爭(法院),公共設施(修路架橋),扶貧救災,防止瘟疫(公共衛生),公共教育,維護環境,防禦外敵(國防)等等。為了是這些需求(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務)得到滿足,我們每人湊份子(稅),僱用一些人(政府官員),組成不同功能的團隊(政府部門),來完成我們(納稅人)交給他們的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務的工作。這樣一來我們就成了納稅人同時也就有了政府。按道理,官員應該是納稅人僱用的處理公共事務的僕人—-這就是公僕這個稱呼的由來,政府不應該是因為有人要統治(有人想當皇帝或總統)而起源,而應該是因應人們對解決公共事務的需求而產生。然而不幸的是,在人類歷史的大部分時間裡,政府的實質是和上述政府應有的本質相悖反的,這是人類發展的最大偏失。目前大部分國家和地區已經糾正了這一偏失,而中國卻在這個偏失的道路上越滑越遠。

既然納稅是為了購買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務,政府存在的唯一原因就是為納稅人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務,那麼收什麼稅、收多少、如何收、如何花都應該基於納稅人同意的原則而確定。當公共議題所涉及的地區範圍太大、相關人口太多,凡事不能由公眾直接決定,納稅人對稅收事務決策的參与就要通過代議制,也就是通過代表納稅人意志的機構的立法來實現。也就是說,稅收事務必須既代表民意—得到納稅人代表的同意,又要由法律規範,使納稅人明確知道自己所交稅的種和稅額以及背後的理由,對整個收稅過程有確定的預期。

但是我們大家都知道,在中國的任何一級行政區都不存在真正的民意代表機構,因此,從理論上講,任何一個納稅人都有權利對任何一樣稅收提出挑戰,都有權利認為它是不合理的而拒絕納稅。這就是美國獨立革命時期「茶黨」所揭櫫而後被所有憲政民主國家普遍接受的「無代表,不納稅」的原則。不幸的是,中國的現實是,「僕人」完全可以不經商量單方面規定從「主人」那裡拿多少錢來供養自己和投入到不經和「主人」商量單方面決定的那些公共項目裡,也就是說,在中國,「僕人」從「主人」的口袋裡掏錢向來都是不由分說的。

退一萬步講,就算像中國的憲法所說的那樣,各級人民大表大會是各級民意代表機構,即使是做表面文章,各級人民代表也應該被賦予在稅收問題上的專屬權力,但是事實上在眾多的苛捐雜稅中,經由全國人大立法規範的稅種只有兩個:個人所得稅和外國企業所得稅,除此,全國人大隻制定了一個沒有實體法支撐的程序法—-《稅收征管法》,地方人民代表大會根本沒有被賦予任何有關稅收事務的權力。可以這麽說,中國的稅收決策過程以及稅收過程基本上是掌控在從國務院到鄉鎮政府的各級行政部門手中。在稅收事務上,憲法聽法律的,法律聽政策的,政策聽規定的,規定聽通知的,通知聽臨時通知的,臨時通知聽領導命令的,充滿任意性。不受監督不受限制的行政部門為了獲取更多本部門掌控的資源以及官員貪腐的機會,不斷地擴張本部門的稅收權力,稅收名目越來越多,稅額越來越大,任意加碼,致使目前中國的稅收的增長速度是經濟增長速度的三倍,連年來中國在美國福布斯雜誌的稅負痛苦指數評比中都名列前幾位,今年排名第二。

在中國,除了稅還有多如牛毛的費,也就是大量存在的各級政府部門的稅外收費,有專家估計,目前中國的稅費比例幾乎是1:1,換句話說,有多少稅就有多少費,中國的的納稅人被迫繳納了雙倍的稅,這是官方的稅收的數字沒有顯示的。目前的中國用「中國萬稅」、「自古未聞糞有稅,如今只剩屁無捐」來描述一點也不為過。

就拿織里的事情來說,個體童裝小業主屬於行內人所說的「雙定戶」,也就是定期定額納稅戶。「雙定戶」一般是中小企業、個體工商戶,除了其他稅額以外,他們還被迫按期繳納專門針對他們的定額稅金,稅額及增幅由征管部門和征管人員自由裁量。織里鎮征管部門針對個體童裝小業主的定期定額稅,就是所謂的「機頭稅」:不管你生產不生產,不管你生產的童裝是否賣出去,也不管賣出的童裝有沒有具有附加值,征管部門每年都按縫紉機頭數徵收稅金,前年是每頭150元,去年增為每頭300元,今年更是增為每頭600元。「機頭稅」和「人頭稅」一樣,都是非常不合理的稅種,而且一個稅種的稅額每年以100%的增長率瘋長,征管部門不需要向納稅人說明稅種設立的原因和增稅的理由,不需要向納稅人說明決策的程序,不需要經過納稅人的同意,甚至不需要給納稅人開具收據,這種任意的盤剝讓織里的個體童裝小業主再也無法接受,他們開始了抵制的行動。緊接著,徵稅人員對抗稅者實施暴力的行為激起了更多童裝業主加入抗稅的行列採取更加激烈的反抗行動。

其實,暴力強制徵稅不僅僅發生在織里,在中國各地普遍存在,除了對抗稅人直接施加暴力,政府還運用直接毀壞財產、搶奪財產、監禁抗稅人等暴力執法手段對付抗稅人。「鐵石心腸、鐵面無私、鐵的手腕、鐵的紀律」成為稅收人員無往而不勝的「四鐵精神」,直接利益像惡魔一樣驅動權力的輪子運轉,盤碾壓榨著弱小的納稅人。

嚴格地講,對於未經納稅人同意、未經合法程序確立的稅收,納稅人沒有納稅的義務,對於強制性甚至暴力性徵稅,納稅人起而反抗是天經地義的。然而,面對強權,每一個納稅人都是弱小的,其實任何一次維權行動,不僅僅是抗稅,對一個個體來講都不是一個容易的事。但是自由的空間是靠行動一點一點撞擊出來的,權利是靠行動一點一點爭取來的。只要願意行動,每一個人都能找到可做的事情,比如說:

在網上、對周圍的人傳播納稅人與政府應有的正常關係、納稅人權利的觀念;

對各種稅收保持警覺,利用各種場合和媒介對不合理的稅收、不合理的稅收決策程序提出質疑和抨擊,揭露真相;

在網上建立本地納稅人議事論域,逐漸與其他地區聯盟,討論更大範圍的公共議題;

建立網上納稅人權利聯盟,可以從自己最關注的某單一稅開始;

像織里一樣,適時針對最不合理、涉及面最廣、公憤最大的稅收開展集體抗稅活動;

各地區抗稅行動互相呼應,至少做到互相道義支持、互相輿論支持;

維權律師介入協助抗稅的集體行政訴訟。

在行動中我們會發現預想不到的空間,而且可以在這些空間裡創造出弱勢者的局部優勢,當這些局部優勢逐漸連成片,一場以維護個人具體的權益為起點以建立憲政民主為最終結果的納稅人革命就會在中國興起。

文章來源:《美國之音》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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