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1月7日訊】(中央社記者林思宇、許秩維台北7日電)聯合報今天報導「教部禁令 抽菸不能當校長」,教育部否認;教育團體認為,此舉教育部管太多,抽菸是私人行為。
聯合報頭版報導,「教育部5月發函地方教育局處,要求研議未來甄選國中小及高中職校長時,將抽菸習慣納入遴選條件。」
教育部長吳清基表示,抽菸是個人的自由選擇,教育部並未規定抽菸者不能當校長,抽菸不影響校長工作權。教育部發文只是配合菸害防制法通過,鼓勵建立無菸害的校園環境。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謝國清說,教育部實在是管太多,校長抽菸就用菸害防制法處理就好,校園是禁菸區,用法律來約束就好,抽菸是私人行為,但他們呼籲,校長們要自愛,不要滿口菸味跟學生講話。
全國教師會秘書長吳忠泰說,教育部管太多,他不懂為何教育部老用這樣的方式處理事情,抽菸沒有犯罪,抽菸的後果要自負,沒有人說抽菸的校長或老師就不適任,也沒有校長、老師抽菸,學生就跟著抽菸的道理,教育部此舉很唐突。
全國校長協會理事長張榮輝表示,抽菸雖然對健康不好,但國家並未將抽菸視為違法,如果以此訂為校長遴選條件或認為不適任校長並不適當,這樣似乎「管太多」。他也相信校長會有分寸,在公共場合會節制,私領域抽菸就是個人權利,希望地方也盡快修正這項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