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1月5日訊】(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5日電)板橋地檢署接獲檢舉,指某上市公司涉嫌利用子公司做假交易,虛增營業額,美化財報。檢調昨天以被告身分約談張姓負責人等,經檢方漏夜複訊後,今天諭令新台幣200萬元交保。
檢方表示,除張男之外,公司的陳姓財務長以30萬元交保、趙姓秘書以20萬元交保、子公司江姓負責人以30萬元交保;張、陳、趙均承認做假交易。
檢調查出,投入開發太陽能光電應用產品的一家上市公司,因公司營運狀況不佳,涉嫌利用兩家子公司及配合廠商,以循環假交易方式,虛增營業額、美化財報,以維持股價、彌補虧損。
檢調追查發現,這家公司在今年4、5月間,涉嫌利用子公司以不實交易手法,虛增4億7000萬元營業額,疑違反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法及刑法業務登載不實罪。
板橋地檢署在昨天下午股市收盤後,由金融專組檢察官指揮新北市調查處幹員,兵分多路搜索該公司及子公司等4處,查扣大批帳冊、文件等資料,並以被告身分約談張姓負責人、子公司負責人等到案,同時傳喚6名公司員工作證,深夜移送板檢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