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剝削勞工 勞委會要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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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11月3日訊】(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3日電)中國國民黨籍立委盧嘉辰今天指出,他接獲民眾陳情,指新北市一家旅行社濫用「實習」、「體驗期」名義剝削勞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動條件處科長謝青雲表示將進行調查。

盧嘉辰上午陪同A小姐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邀請謝青雲、交通部觀光局業務組長楊永盛等官員出席。

盧嘉辰說,A小姐10月3日到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的一家旅行社工作,以「實習領隊」的名義跟團服務3週,結算薪水時,公司以前2週為「體驗期」為由不給薪,最後1週發給「生活津貼」新台幣1802元。

他表示,勞動基準法沒有「試用期」的規定,也沒有無薪「實習期」的相關規定,業者此舉明顯違反勞基法,假藉實習名義剝削勞工。盧嘉辰也質疑,A小姐沒有領隊執照,以領隊名義跟團有沒有違法之虞?

謝青雲說,勞資雙方只要有雇傭契約就受勞基法保障,薪資部分至少就應有最低基本工資,A小姐「生活津貼」只以1萬3100元計算,已經明顯違反勞基法有關基本工資的規定,將請新北市政府相關單位立即調查。

謝青雲說,如果調查確定業者違法,單一條款就可處新台幣2萬元至30萬元的罰鍰。

楊永盛表示,在國內帶國外旅客或是帶國人出國旅行的人,才被稱之為「領隊」,以A小姐帶國內旅行團的狀況來說,只能說算旅行社的服務人員,但也將去查察旅行社有沒有對人員異動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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