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0月25日訊】(美國之音記者吳心欣報導)佛山被碾女童小悅悅因搶救無效離世后,不少人在痛惜之餘呼籲以立法形式保護見義勇為者,規定見死不救者應受懲罰。中國到底需不需要一部「撒馬利亞好人法」?中美法律界人士意見不一。
在小悅悅不幸離世后,廣東省政府組織了「譴責見死不救行為,倡導見義勇為精神」的系列座談會。座談會上,法律界人士對是否應當起草一部「撒馬利亞好人法」展開了激烈的辯論,該辯論目前已經擴展到了中國其它城市和地區的法律界。
「撒馬利亞好人法」(Good Samaritan law)源自一個古老的聖經故事,指的是從法律上制裁那些在類似小悅悅事件中袖手傍觀的人,並保護那些沒有法定義務,只是出於內心的道德要求無償對他人進行救助的人。
廣東律師:道德必須透過立法來提升
廣東博厚律師事務所主任詹禮願參加了廣東省政府組織的第三場討論會。他非常贊成中國社會應該有一部「好人法」。詹禮願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說:「中國的市場經濟搞了幾十年,但是從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設上來看,做的工作顯然還是不夠的。中國和別的國家不一樣,沒有社會組織來做這些事情,因此這些問題最終還得提升到立法的層面上才能解決。」
詹禮願表示,如果沒有這樣的立法約束,僅靠民眾在目前的市場經濟中進行自我調整和自我提升,這不現實,也不符合中國國情。詹禮願認為,「好人法」將對中國社會風氣和道德滑坡現象帶來積極的影響作用。他說:「因為中國人對法律還是比較重視的,普通民眾對法律比較敬畏。」
北京律師:法律和道德不能捆綁
不過,北京法律學者杜兆勇卻持相反的看法。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杜兆勇指出:「中國目前是有這個立法衝動,但是如果從良知來講,法律不能解決人的內心問題,也就是法律和道德是兩回事,法律只是道德的底線,它不是提升道德或者代替道德的東西,因為道德是通過內心的醒悟來取得效果的,所以把法律和道德當作一回事,或者以法律來代替道德的做法對這個社會都不是太有效果。」
杜兆勇表示,中國社會目前出的問題在結構方面,和立法無關。他說:「目前中國社會出現了一個結構性的問題, 就是現在的社會思潮就是人變物質化了,都崇拜金錢,道德修養有點滑坡,實際上處在道德滑坡的一個時期。所以中國社會要鼓勵見義勇為、行善、樂善好施等等,而不是用強制手段來處理道德滑坡的問題。」
美國學者:現在是立法的最好時機
美國天主教大學法學院教授卡拉·西蒙(Karla Simon)長期關注中國法制建設。她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表示,從小悅悅和其它見義勇為卻沒有好報的例子來看,中國人現在很害怕去幫助別人,他們害怕被起訴或者帶來其它傷害,這就壓制了民眾正義的衝動。
西蒙說:「正因為如此,中國才需要有一部『好人法』,因為一旦國家有白底黑字的法律條文在那裡,它將帶來很大的社會衝擊力。」
西蒙認為,目前中國民眾因為小悅悅事件正處在群情激昂的階段中,此時正是立法的最好時機,政府應該抓住這個時機讓民眾意識到,見危不救、道德缺失已經成了中國社會的嚴重弊病,現在必須馬上著手解決這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