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0月14日訊】距離9月中旬公安部公佈破獲跨省地溝油大案已有一個月的時間,衛生部新聞發言人鄧海華昨日透露,目前徵集到的5種地溝油檢測方法特異性不強,有關部門將再向社會公開徵集方法。資料顯示,從各國情況看,目前,地溝油並無特效的檢測技術。(10月13日新京報)
讀到這個新聞的第一反應是,這樣的消息真的應該屬於「國家機密」,如果制售「地溝油」的不法分子看到這樣的新聞,會不會心中竊喜?而被蒙在鼓裡、束手無策的消費者,只能是欲哭無淚了吧。
何謂對「地溝油並無特效的檢測技術」?就是無法「很好地分辨出哪些是地溝油,哪些是食用油」,這個結論是根據現行的國家強制性標準《食用植物油衛生標準》中的相關指標,有關權威部門「明明拿了地溝油檢測,但是檢測不出來」。從某種意義上說,「地溝油」好像是符合現行國家強制性標準《食用植物油衛生標準》的。如此,「地溝油」問題是不是只是「出身不好」?
「出身不好」是曾盛行一時的政治用語,現已基本淡出現實語境。當時不知阻擋了多少人的發展前途,埋沒了多少可用之才。而對人們深惡痛絕的「地溝油」,經檢測,其現實「表現」良好,符合《食用植物油衛生標準》,那麼,對「地溝油」的制裁理由,只剩下它的「家庭出身」不好了。然而,在「不唯成分論」的競爭環境下,「出身不好」能成為杜絕「地溝油」的理由麼?
這就讓人產生另一種疑惑,如果現行的國家強制性標準《食用植物油衛生標準》能確保人們的食品安全,那麼,在這種「可靠的」衛生標準檢驗下沒有發現問題的「地溝油」也應該是安全的;如果這種衛生標準還存在著連臭名昭著的「地溝油」都可以矇混過關的漏洞,那麼,《食用植物油衛生標準》下檢驗合格的「家庭出身」好的食用油,是不是都沒有現實「污點」?
衛生部有關負責人稱沒有辦法「很好地分辨出哪些是地溝油,哪些是食用油」,是一個可怕的信號。這不但讓消費者無法躲避「地溝油」的侵害,因為連權威部門都無法鑑別,老百姓還能如何選擇?這也讓懲治制售「地溝油」不法分子缺乏最有力的法律依據,因為找不到「地溝油」危害食品安全的證據,「地溝油」最大的惡就不存在了,最多是生產和銷售的資質問題。假如完善了制售的環節,從能源再生的角度看,這種在《食用植物油衛生標準》下和合格食用油幾乎一模一樣的東西,還貌似有點能源開發成果的味道呢!
這就有點令人捏一把汗的,我們天天放心食用的植物油,就是在一種連「地溝油」都無法識別的《食用植物油衛生標準》下,憑藉這些制售部門的「身份」保證,僥倖地「安全」著。而如果當「地溝油」披上合法外衣時,也足以堂而皇之地混進「革命隊伍」,這就好似「假作真時真亦假」。
對此,人們也許會質疑相關部門的檢驗水平,但衛生部官員說了,「從各國情況看,目前,地溝油並無特效的檢測技術」,這次與國際接軌選擇的是「慢車道」。但為何要這樣急於挽回面子呢?首先,各國的「食用植物油衛生標準」是不是同一個標準?其次,各國是不是都具備制售「地溝油」的市場?抑或人家的監管能力和打擊力度也和咱們一樣?
看著「有關部門將再向社會公開徵集方法」的無奈,聽著「專家稱,標準裡這9項基本的食用油檢測指標,即使是地溝油煉出來的油也都可能合格」的說辭,在等待相關部門和制售「地溝油」的不法分子「鬥智鬥勇的過程」,無可奈何的消費者只能用生命和健康來響應衛生部關於「地溝油檢測法」的「徵集令」了!
文章來源:《博客日報》作者博客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