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0月11日訊】同樣一件事情,不同的人卻能看到不一樣的東西。筆者在這裡說的是「佔領華爾街」,一場近期發生的美國底層民眾的示威遊行活動。
國內某些左派人士就像被打了雞血一般,表現出一種莫名的興奮。他們說:你們看,美國亂了!資本主義出問題了!人民覺醒了,要拋棄民主制度奔向共產主義了!還有幾百個河南人在鄭州集會,打出的旗號是:堅決支持美國偉大的「華爾街革命」!彷彿佔領華爾街就是美國版的「茉莉花革命」一樣。
資深的民主小販老楊頭卻告訴人們,這就是美國的民主。「雖然民主制度給了美國民眾投票權與正常表達意見的權利,但在美國短短235年的歷史上,遊行示威幾乎沒有間斷過,無論從規模與時間,都超過了其他國家。所以,對那些認為美國發生了大規模遊行示威就標誌著民主制度的失敗與不得人心的網友,我想說的是:這就是民主制度。」
在筆者看來,我們大可把老楊頭的觀點再延伸一下:美國不僅沒有亂,相反,民眾可以自由地示威遊行正是民主制度之下「和諧社會」的表現。這是美國式的和諧,筆者稱之為「動態和諧」。
這種動態和諧的基礎,是在憲法和法律的保障與約束之下,每個人都有公開表達自己利益訴求的權利,特別是作為弱勢勞工的一方,擁有組織起來與強大的資方相抗衡、相博弈的權利。也就是說,每個人都有言論、集會、結社、罷工、示威的自由權利——事實上的、能夠真正實現的自由權利,而不是僅僅停留在口頭和書面上。
一些觀察者指出,這次「佔領華爾街」的示威遊行活動,參加者並非美國主流人群,多為社會邊緣群體,主要是表達對於政治經濟現狀的不滿,並沒有具體明確的訴求。多數抗議者僅僅是對華爾街的富翁們感到惱怒,發洩胸中的怨氣。看來,示威遊行有時僅僅是一種沒有明確目的的「怨刺上政」,用來「洩導人情」,只不過怨刺的方式是行動,不是詩。
當然,無風不起浪,在多數情況下民眾走上街頭,都是直接針對社會不公和政治弊病,有著鮮明的利益訴求的。比如發生在美國五、六十年代的反對越戰以及黑人民權運動。「佔領華爾街」據說直接起因於底層民眾對金融行業的不滿,富人貪婪無度,貧富分化嚴重,失業率居高不下。一般而言,作為弱勢一方的民眾只要團結起來,堅持不懈地抗爭,最終會讓政府調整政策,讓資方做出妥協和讓步,從而促使整個社會更加公平,不斷進步。馬丁•路德•金說得好,「非暴力直接行動要造成這樣一種危機,要造成這樣創造性的緊張氣氛,使得經常拒絕談判的地方被迫面對爭論中的問題。它要把這問題鬧得人人注目,使它不致再被忽視不顧……」
總之,保障民眾自由表達、公開抗爭的權利,只會促進社會公平進步,這本身就是民主制度的一部分,而不會從根本上威脅到國家的長治久安。或者說,類似「佔領華爾街」之類遊行示威活動,只會在更高的層次上實現社會的穩定和諧,而不是造反暴動般的混亂無序。這就是美國式的「動態和諧」。
回過頭來看一看我們身邊存在的種種「和諧」吧。不知從什麼時候起,「和諧」一詞成為官方媒體最為醒目的字眼,建設和諧社會、和諧校園、和諧中國、和諧某省、和諧某市等等口號,一時間電視上、報紙上甚至滿大街到處都是。但是,這是怎樣一種和諧呢?新聞管制,瞞報漏報,封鎖消息,是為「和諧」;阻攔毆打、關押遣返上訪人員,是為「和諧」;異見人士被逮捕、被判刑、被精神病,是為「和諧」;甚至,不給人們選票,不讓人們上街,不許人們自由地組織起來,是為「和諧」!
這是一種僵化的、靜態的和諧,一種暴力高壓、鋼性維穩下的和諧,只准百姓服服帖帖不許亂說亂動的和諧,只准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和諧,只准百姓安安穩穩地做奴隸不許有任何異議與抗爭的和諧!這是一種名副其實的被壓制「被和諧」!
這樣被和諧的結果,自然是百姓積怨越來越多,無由宣洩;社會弊病日甚一日,積重難返。最終,底層民眾再也忍無可忍,胸中累積的憤怒向火山一樣噴發出來,暴力革命,揭竿而起。歷史將再次重複中國過去時代的故事,統治者下台,甚至改朝換代。這樣,中國將永遠逃不脫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天下大勢」,走不出以暴易暴、一治一亂的惡性循環。
據說,1945年黃炎培訪問延安時,對毛澤東說:「我生六十餘年,耳聞的不說,所親眼見到的,真所謂『其興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團體,一地方,乃至一國,不少單位都沒有能跳出這週期率的支配力。」毛澤東答:「我們已經找到新路,我們能跳出這週期率。這條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讓人民來監督政府,政府才不敢鬆懈。只有人人起來負責,才不會人亡政息。」這就是讓某些人所津津樂道的所謂「窯洞對」。
毛澤東回答得很好,但共和國的歷史表明,在他當政的幾十年裡,國內民眾並沒有民主自由可言。社會主義改造、人民公社、大煉鋼鐵、大躍進,當然不是民主做法。反右、階級鬥爭、抓黨內的走資派,當然更不是。至於文革中的大鳴大放、大批判大字報、文鬥武鬥大串聯,看似很大眾很民主,其實是無法無天的瞎胡鬧。那種「大革命」、「大民主」只是部分人的權力,黑五類分子是被排斥在外的,是被批鬥的對像。並且,誰都不能質疑黨的絕對領導,更不能挑戰毛偉人的無上權威。所以,爭取革命權、反對出身論的遇羅克,就被官方逮捕,最後被槍斃了。
民主制度的運轉是要有憲法和法律作為約束和保障的。在官民雙方、勞資雙方相抗衡相博弈的政治遊戲中,誰都不能訴諸暴力,不得以武力相威脅。我們看到,在美國人的遊行示威活動中,總有很多警察維持社會秩序。雖然也會時常逮捕一些行為過激分子,但也很快將其釋放。這絕對不同於某些國家向示威民眾開槍射擊或是開著坦克來鎮壓。
總之,佔領華爾街的示威遊行,本身就是民主秩序的一部分,是美國社會「動態和諧」的表現。相反,我們所熟悉的「和諧某某」以及毛時代的「大民主」,並沒有真正的和諧穩定可言,而是導致暴力革命,導致社會崩潰的禍亂之源。
文章來源:《一五一十部落》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