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昌海:一場「強拆」能改變美國 多少血恨能改變中國

Facebook

【新唐人2011年10月4日訊】據悉,中國大陸開始了針對「強拆」的整治。官媒報道,最近這一波因強拆造成傷亡而被問責的官員人數,遠超歷年累計的被追責官員的總和。2001年9月25日傳出消息:監察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務院糾風辦四部門,會同有關省、區紀檢監察機關和糾風部門對今年上半年發生的11起強制拆遷致人傷亡案件進行了調查處理,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和行政問責57人,其中副省級1人,市廳級4人,縣處級20人,鄉科級及以下32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機關處理31人。

據網路人士觀察,2010年4月被判刑的安徽阜陽潁州區原副區長曹潁章,是中國大陸第一個因強拆而被行政追責,並被法庭判決有罪的科級以上的官員,當時有人指出「其人其案,似乎標志著結束了一個『強拆均有功』的時代;同時也開啟了一個時代——在這個『新時代』,暴力拆遷民宅的官員搞不好或許也能獲罪」。接下來,有了江西撫州市委對宜黃縣2010年「9•10自焚事件」的追責,縣委書記邱建國、縣長蘇建國被立案調查、免職;2011年5月26日「錢明奇爆炸案」發生后,江西省撫州市臨川區區委書記傅清、區長習東森于當日被免職。但不可否認的是,雖然強拆中的惡性事件頻發而民怨沸騰,若非中央部門牽頭查處今年上半年發生的部分強拆傷人案件,在此前被追責的官員,不過僅偶爾倒霉的數人而已。

明擺著的搶劫案和命案,只因是地方官員製造的,地方司法就不管,司法系統就全部失靈,甚至還配合與服務這種權力犯罪。這種犯罪非由中央下手不可,否則就等於有功于地方,等於「嚴格執法」和「領導鐵腕」,說明了大陸司法依附、聽命于政權的機制大奸大惡。

中國大陸頻發的無數強拆血案,令人想起美國偶爾發生的一場「強拆」。主角蘇塞•凱露同樣是一個不顧一切的女房主,過程同樣是破釜沉舟式的抗議,結果也同樣以房主的失敗而告終。不同的是,凱露是站在法庭上,而不是站在屋頂上進行抗議。在長達數年的訴訟過程中,她可以繼續住在自己的家裡,不用擔心推土機強行拆房。即使在敗訴之后,她仍然可以保有自己的一份尊嚴,甚至還通過自己的努力,去幫助別人保護家園。

凱露是美國康涅狄格州的一個護士。1997年,她以5.3萬美元的價格,在康州紐倫敦市貸款購買了一個小房子。幫助她辦理手續的房產經紀人后來回憶說,凱露對這棟房子「一見鍾情」,馬上就決定買下來。經歷過兩次失敗的婚姻之后,凱露第一次有了在自己名下的產業。就在凱露將房子漆成自己鍾愛的粉紅色時,紐倫敦市為了推動本市經濟發展,正在同世界最大的製藥企業輝瑞進行談判,希望利用各種優惠政策吸引輝瑞到紐倫敦市投資。

當時輝瑞正在為一款「錢途無量」的新產品「偉哥」的上市做準備,正處於急速擴張的階段,於是便同紐倫敦市政府達成協議,在該市投資3億美元建立一個研發中心。康州政府亦同意為此項目投入近八千萬美元,相關的土地拆遷由紐倫敦市負責。

1998年2月,在凱露搬進新居僅僅半年,她就收到了政府的動遷通知。動遷補償是6.8萬美元,雖然比購房價多出了1.5萬美元,但是凱露毫不猶豫地拒絕了市政府派來的人。對於凱露來說,這棟粉色的房子不是一筆投資,而是她的家。政府代表再次出現在凱露家門口的時候,搬遷補償已經漲到了7.8萬美元。凱露對來人說:「我已經告訴過你了,我對賣掉自己的房子不感興趣,如果你再出現的話,我就把你從這裏扔出去。」

就這樣,凱露成了一個釘子戶。

經過近兩年的僵持,2000年12月,在凱露拒絕了12.3萬美元的補償提議之后,政府向凱露和另外5戶釘子戶發出了強制徵收令,勒令他們在90天內搬離住所。幾天后,凱露連同其他釘子戶,一紙訴狀將紐倫敦市政府告上了法庭。官司一打就是4年多。歷經市州兩級法院,釘子戶和市政府各有輸贏,最后一路上訴到聯邦最高法院。訴訟期間,市政府的強制令被凍結。

最高法院的9名大法官在討論凱露案時,分歧很大。美國憲法第5修正案規定,政府只有在同時滿足三個條件時才可以徵用私人土地。這三個條件分別是「合理補償」、「正常的法律途徑」和「公共使用」。紐倫敦市土地開發的目的是否屬於「公共使用」,成了法官們爭議的焦點。2005年6月23日,美國最高法院對「凱露訴紐倫敦市案」作出終審判決。9名大法官經投票后,以5比4的一票之差,認定紐倫敦市政府強制徵收凱露等人住所的行為符合憲法規定。經過8的抗爭,凱露最終在這場保護自己家園的戰鬥中敗下陣來。

然而,對於更多的美國人來說,保護家園的鬥爭才剛剛開始。最高法院的判決結果公之於眾后,迅速引發了全美各界的一片抗議浪潮。國會議員們的電話幾乎被憤怒的選民打爆。僅新澤西州一個議員就接到了選民1千多個抗議電話。媒體上更是一邊倒的對最高法院進行聲討。凱露案的判決,被輿論認為是美國最高法院歷史上最不得人心的案例之一。《華爾街日報》一項民意調查顯示,民眾中這個判決的反對者與支持者的比例高達11:1。美國公眾不僅對凱露的遭遇表示同情,同時也意識到,這樣的司法解釋對自身的財產安全是一種威脅。最高法院的一紙判決,成了美國民眾群起反對政府濫用土地徵收權的動員令。

在最高法院的判決宣布后一周,美國眾議院便以壓倒性多數通過了一項動議,對該判決表示反對。判決宣布后3個月,參議院司法委員會專門就此案件舉行了聽證會,凱露應邀出席作證。在聽證會上,凱露表示:「這場同政府濫用權力的對抗,已經從我保住自己小房子的努力,發展成了美國人民捍衛自己神聖不可侵犯家園的鬥爭。」

凱露由此,從一個強拆的受害者變成了社會活動家。在凱露和其他無數普通美國人的努力推動下,美國聯邦政府和聯邦議會,連同各州政府和議會,分別通過不同的立法途徑,在短短數年中,大大縮小和限制了政府徵收私人土地的許可權。

美國國會兩院半年內分別通過了多個議案,禁止聯邦政府機構徵收私人土地進行經濟開發,同時限制接受聯邦撥款的各州和地方政府類似的徵收行為。

在最高法院凱露案判決1周年紀念日的時候,總統喬治布希簽署行政命令,正式禁止聯邦政府所屬的各級機構出於經濟目的對私有土地進行徵收。

在凱露敗訴5年后,美國共有43個州,分別通過修改州憲法和頒布新法等手段,對政府徵收土地的行為進行限制。

同樣是「強拆」的受害者,比起無數中國大陸人來,凱露無疑要幸運得多。她的幸運在於,她所處的社會,當官與民爭地的時候,會求諸於法律而不是推土機來解決問題。而在法庭上,升斗小民面對縣衙州府無需仰視,亦無需恐懼,雙方有著平等的機會。雖然不見得一定能贏,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絕不是一紙空言。

她的幸運還在於,在司法出現偏差,背離常理民意的時候,這個社會的政體設計,還允許行政和立法機構及時高效地通過多種途徑,平衡補救、糾偏改錯。

在這樣一個社會裡,民意不僅可以「上達天聽」,更是推動社會進步的決定性力量。也正是因為如此,紐倫敦市政府即使打贏了官司,也並沒有將凱露掃地出門,而是在最高法院判決后,又花了近一年的時間和400多萬美元的補償費,才說服6戶釘子戶搬遷!

凱露最終拿到了40多萬美元的動遷補償。她的粉紅色小屋,被完整地搬遷到了一處更好的街區,成了美國百姓對抗政府濫用權力的最好見證。

還有一個讓中國大陸人聽了會感到象天方夜譚的美國拆遷故事:10美元購買紐約曼哈頓區的高級公寓。這個故事的背景如下:紐約曼哈頓區東村火星酒吧曾是公認的最好的平價酒吧之一,因而成為流浪者群聚的藝術場所,它不但以喧囂古怪的顧客而聞名,也以滿牆的塗鴉和震耳朵欲聾的爵士樂而廣為人知,極富個性和藝術感染力,因而成為紐約著名的文化符號。今年6月底,這棟保留著老紐約記憶的老房子即將被推倒,在該片土地上將建起一座12層65套的高級公寓。火星酒吧樓上是廉價公寓,樓上的9位房客在6月底將被迫搬離他們租來的房子。但是他們與建築開發商BPC達成的協定是兩年后花費10美元即可在這棟新的高級公寓里購置一套新公寓。這樣的便宜事情是依靠什麼撿來的?其實是兩條,一是美國的法律保障房客的權益,一般情況下,房東不能趕走房客,房地產開發商就算是買下了房子,成為新主人,也無權趕走原來的租戶;二是美國絕大多數州的法律規定貧富混居,在新建住房中必須有一定數量的低收入房。BFC的住房建設計劃中,指定了13個單元為低收入單元。這9位堅持不願意搬家的「釘子戶」獲得了10美元購買住房的優惠,另外4套將以15萬美金的價格賣給那些年收入不足6.4萬美金的人。這一收入水平約為該地區平均中間收入的80%。……

如今在中國大陸,雖然經歷了成千上萬的被強拆、血拆的血腥恐怖之后,中央當局能祭起「處分涉事官員」的法寶,但仍不能杜絕暴力血腥強拆。

就在中央部門祭起「處分涉事官員」的法寶后,湖北武漢就發生一個月內兩起暴力拆遷慘劇,一人跳樓亡另一人死於推土機。據悉,武漢江漢區八古新墩一拆遷戶李金秀因不堪被逼遷的壓力,2011年9月19日上午在家中跳樓身亡,同一天還有一人被推土機撞死。

9月2日八古新墩發生暴力強拆,導致村民王卓的叔叔及侄兒等三人被拆遷人員打傷之后,當地再次發生因逼遷引發的慘劇。一名65歲的業主李金秀在自家四樓跳樓抗議強拆,其后被送到附近的武漢市第十一醫院,不治身亡。跳樓者鄰居還講述了當局的拆遷補償極不合理,說他們家的房子有四層,有500多個平方米,一樓是門面,賠償每平方米給3800元,沒有什麼補償也不回建,也沒有什麼經濟適用房。強拆前,當地商品房價每平方米達1萬4千多元,李金秀家的門面房也不被認可是營業房,只按住房賠償。李金秀不肯搬遷。9月18日晚,一伙人員再次到李家要其搬遷,並說了一些要利用黑社會之類的話。第二天,李金秀跳樓自殺,其屍體后被大批警察送到漢口殯儀館。李金秀的親屬曾要求將遺體運回家中弔唁,遭到拒絕。鄰居說,第二起命案是否與抵抗強拆有直接關係沙尚不能確定,但另一位村民說,開推土機的都是黑幫人員,意外的可能性非常低,「不可能是意外,不可能。那麼高的一個人推土機看得到,推土機在那裡施工,他會往推土機的前面走,推土機撞他,可能嗎?拆遷的全是黑社會的,政府又跟公安的打了招呼,110去都不去,再說,你再多打幾遍110就打不通了」。村民說,當局開出的補償條件,全體村民都不接受,村官跟一些社會上的黑社會的人勾結。當時開發商給可能我們開的價格是8千到1萬,但到他們居民手上就4千來元,中間的這些錢被這些人貪污了。

在上海,政府的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引發了地賠償糾紛。2011年9月21日,上海一個保障性住房項目的奠基典禮引來數百失地農民集體圍觀請願;同時,在上海市政大樓前也有一批經租房房主請願,要求歸還他們的房產所有權。上海市保障性住房閔行馬橋基地當日舉行開工典禮,引來了該施工地塊上原本的耕種者,約5百名該鎮工農村和聯工村村民前往請願,但被據稱上千名警察和城管人員阻攔無法接近。

據介紹該面積達3千畝的地塊原屬於工農村和聯工村兩村的耕地,自從2003年被以8千4百元一畝徵用至今撂荒,村民沒有見到國務院相關征地的批文。村民們要求公布征地用地相關細節,當局不公布。村民曹女士說:「田收去了,錢不給我們了。03年征地,現在我們生活質素下降,以前我們種田最起碼自給自足,還有錢交給國家,我們現在拿的是最低保障800塊左右,保障性住房他們又不是給我們的,我們什麼都沒有。」當日,在上海市政大廈門前,數十名年邁經租房業主穿上印有「為家園鞠躬盡瘁,為尊嚴死而后已」的統一服,手拿標語旗幟,要求政府歸還侵佔了他們50多年的私產。

2011年9月27日,河南固始縣郭陸灘鎮東園社區居民日前在鎮政府前遊行請願,要求徹查土地被私賣問題,同時希望推選能協助他們維權的人大代表。河南固始縣郭陸灘鎮東園社區一兩百多位居民周六在鎮政府門前舉著大型橫幅寫上「還我土地!懲治腐敗!」,遊行請願,並高喊口號「還我民權!還我土地!」遊行為時一個多小時,但未得到政府的重視和對話。東園社區本身就只有300多畝土地,1980年代中防止水災疏通石槽河河道興修水利用去了100多畝;其后政府又以每年6萬斤大米租賃的方式佔用東園社區一組、二組、三組40多畝土地建學校。時至今日,這40畝土地其中不少已經被偷偷的一塊塊賣給了私人,40畝地每年4萬元的租金被村委會剋扣之后,到村民手中只有每人十幾塊錢。

當地也臨近換屆選舉,一些東園社區居民推選當地維權人士周德才以獨立參選人的方式競選人大代表,希望選出一個能為自己發出聲音的代表。楊先生說:「我們選的是能為老百姓說話的人,能為百姓撐起腰板的人!」

2011年9月28日,北京朝陽區拆遷戶吳麗紅對公安半年前強拆及拘禁她一案,要求行政複議,當地法院開庭。當地人大代表參選人也在場旁聽,他們對法官偏袒提出抗議,遭逐出法庭。據悉拆遷戶吳麗紅提出了大量有力證據,同時有眾多鄰里為吳麗紅作證;朝陽分局作為被告,派出一名身穿制服的年輕人應訴,主審法官一上來就明顯偏袒被告。新一屆北京區縣人大代表參選人張善根描述道:「進入法庭以后,他要求我們把手機都關了。剛開庭沒幾分鐘進來一法警,他帶著對講機,他對講機渣渣渣的響起來了,我說你讓我們關手機,你把你的台關了。審判長敲著法槌讓我出去,我說你們首先違反紀律。一塊去了十幾個人就一塊說,最后跟他們吵起來了,他們讓警察把我們轟出去」。張善根說,「法庭的規格也不符合要求,沒有錄像、錄音設備;要求更換更大的法庭滿足旁聽人的需求,因為關注這事的人挺多的,拆遷的人挺多的。我們去了11個人旁聽的,有6個是人大參選人,還有5個就是他們本地區拆遷戶」。他們被逐出法庭后,在法院外高喊口號:「我們喊口號『要求見院長』要求反映這個問題,我們喊了有好幾遍,院長也沒有下來,信訪的接待主任也沒下來」。

此外,青島一位退伍軍人到北京上訪,日前被抓回原籍。多年上訪不果的山東青島退伍軍人高宏毅告訴媒體,他曾多次通過法律渠道,但法院不予立案。他再度到北京上訪,再被黑幫攔截:「沒有吃沒有住,我就到北京找聯合國人權組織讓他成立一個租權委員會,我要個租屋權。我是當年38軍,幹了一輩子,紅二代,我連個豬窩都沒有。27號我又到北京去,半道上叫他們從火車上把我抓回來了,上訪上的最后派黑社會綁架我」。武漢異議人士秦永敏事后說,希望海外社會幫助在中國大陸水深火熱之中、苦難深重的同胞。

但有網評說,13億傢伙實在太老實了,房子被拆了,土地被霸佔了,資源被挖光了,還經常被沖涼死,洗臉死,睡覺死,一個個整天點頭哈葯奴顏媚骨的苟且偷生。而利比亞人不老實,雖然人口只有600萬,可是人家明白石油不是卡扎菲的。

2011年5月間,官媒就報道「國辦要求確保再無暴力拆遷,全國立即展開檢查」,同時多部門密集發文對本系統提出要求,此為高層「痛下決心」之表現。而本年度之前涉案官員則有幸「獲得赦免」,就連唐福珍自焚案中的責任人也逍遙法外。哪怕是對官員輕描淡寫的處罰,也來之不易。

常有人用宏大敍事方式比較中美兩國的差別,有比較政治制度的,有比較人居環境的,也有比較教育制度的,當然更多的是比較收入水平。但有關拆遷的報道,卻比上述幾個角度更能直觀地說明美國人與中國大陸人生存狀態之差異:在以人權為本的美國,公民權利得到法律強有力的保證;在權力至上且肆虐無邊的中國大陸,政府本身成了剝奪人民各種權利(包括生存權)的罪魁禍首,民眾即使用生命維權也只能為世間留下又一幕人間慘劇。

因為除了動遷和「流轉」,許多地方已經沒了別的「經濟增長點」和官員的「暴發點」,那麼多的體制內人口需要豪華供養,「不強拆吃什麼」的問題,理直氣壯、壓力十足,其答案在體制內人士中共識度非常之高。而一般意義上所說的官員口碑或威望,其實和普通百姓的感受關係不大,所謂民意,主要是「體制內民意」——但這才是官員強拆決策的真正的壓力或動力之源。面對千萬、億萬之巨的經濟利益,面對「官員財政」難以為繼的窘境,「向人民道歉」沒什麼了不起。且強拆舉動引來中央部門查處的可能性並不大;地方司法和全部的體制內力量,都會主動積極地製造「依法合規」的理由來實施強拆。法律不會成為民眾的擋箭牌,但法律作為官員的「鐵布衫」和「不法堡壘」,倒是絕對不成問題。

中國大陸遷故事不僅充滿血恨,更令人極端恐怖。而且,幾乎每天在不同地方都上演著有關拆遷征地的恐怖的血恨故事。南都記者譚人瑋在微博上說:「唐福珍自焚后,再有自焚就很難引起媒體興趣了。江西宜黃是因為有三個人自焚,另加跳樓,加官員見死不救還不讓人自救。每一次極端事件被報道后,都抬高了同類事件報道的門檻」,這段話說明了中國大陸人「身體維權」效益逐次遞減的殘酷現實。有網評呼籲,死了許多人,流了好多血,這個社會需要記住唐福珍等著名死者,也要記住更多的非著名死者。

中美兩國拆遷戶天壤之別的命運,體現的是權利為本之國與權力肆虐之國之間的本質差別。美國的立國立法原則都是權利本位,一切從保護人的基本權利出發。以紐約租房法律為例,其特點是保護相對弱勢的房客。房主不能趕房客走,更不能以斷水斷電等各種方法相逼。即使房客不交租金,房東也只能上法庭解決。而中國大陸是權力本位,立國立法基本不考慮人民的權利,只考慮政府行使權力的方便及規定人民要對國家盡的種種義務。

這就是美國拆遷過程中「釘子戶」能夠用10美元的象徵性價格購置低收入房,而中國大陸拆遷過程,血拆故事沒完沒了的深層制度原因。

學界說到住宅權利,往往拿「亨利•史威特案」說事,——1926年,美國黑人亨利•史威特槍殺在街對面對他的住宅實施吵鬧騷擾的白人,最終被判無罪。此案使住宅不可侵犯原則得以確立,在家庭受到無限自衛權保護的條件下,促進了美國的社會融合。其實,中國古代的法律就規定過,無故私入民宅並有犯罪行為者殺之無罪,甚至規定,政府官吏夜間禁入民宅,否則即便闖入者被殺,殺人者也沒罪。起碼自漢代起,歷代皇朝均持「毋故入人室律」,對侵犯住宅尤其是夜入民宅待之以嚴刑峻法,只是自私產制度被顛覆的時期之后,中國大陸才沒了對人民的「宅權」。

這也就是說,如今的中國大陸,和古代中國封建王朝相比,都差之甚遠。

在現代,一場非「強拆」就能改變美國。但要多少血恨,才能改變中國大陸?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