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錯人老翁枉死 消防局: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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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9月24日訊】(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24日電)高雄市消防局救護車出勤載錯人,疑似因此造成石姓老翁延誤就醫枉死,家屬今天怒控消防局疏失並擬提出國賠。消防局則無奈說,出勤途中遭人冒名攔車誤載,已向家屬解釋。

83歲的石姓老翁9月2日上午在高雄市鳳山區家裡廚房摔倒,撞到頭部,消防局2分鐘後據報趕到,在石姓老翁住處附近,突然冒出51歲的蕭姓男子上前攔車直喊頭痛,經消防人員兩度詢問對方是否是報案人並核對報案住址,對方直答「是」,消防救護人員誤以為真,於是將他載走。

石姓老翁家屬等不到救護車,查覺有異,再度報案,消防局才知載錯人,隨即指派另輛消防車前往,但已延誤約20分鐘,石姓老翁經送醫,幾天後傷重不治。

石姓老翁家屬認為,消防局救護車載人作業有疏失,難辭其咎,迄今還不認錯,揚言提出國賠。

高雄市消防局發言人李清秀受訪說,當時救護車據報趕到,由於現場是眷村老社區,門牌查詢不易,加上在報案人住址附近突然冒出蕭姓男子攔車直喊頭痛,救護人員兩度詢問他是不是報案人並核對報案地址,對方都謊稱「是」,才讓救護人員載錯人。

他又說,消防局已兩度派員向石姓老翁家屬說明全案原委,雖仍未獲家屬諒解,但家屬也未進一步提出任何要求;家屬若要提出國賠,消防局會配合提出說明,還原事實真相。

李清秀表示,消防局救護車出勤途中,如遇有民眾急需攔車,都會先停車了解狀況後,並為對方叫車,出勤車輛會以搭載報案人為優先,但若遇到蓄意欺瞞的半路攔路患者,石姓老翁案例還是有可能重演。

他指出,至於冒名搶搭車的蕭姓男子行徑,是否涉及刑責,應由警方認定。消防局呼籲民眾發揮公德心,不要影響真正需要急救病患的權益。

警方則指出,本案由於蕭姓男子也是病患,加上叫救護車報案人不特定,蕭姓男子恐怕也誤以為是別人幫他叫的救護車,才上前攔車,加上當時雙方對話內容很難還原,因此難以認定蕭姓男子有何刑責。警方迄今也尚未接獲石姓老翁家屬任何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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