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貸還款展延 每月少繳2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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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9月19日訊】(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19日電)總統馬英九今天提出放寬就學貸款重大政策,明年2月1日起,弱勢學生還款期限將延長為2倍,以4年借款新台幣40萬元為例,每月還款金額將從不延長的4483元,降至2405元。

馬英九上午在總統府召開「青年安心就學」記者會時表示,現行就學貸款政策儘管比他上任前已有改善,但有兩個部分值得再加強。

馬英九說,第一就是加強「針對性」,過去學貸大致上是通案性,現在要針對弱勢學生,包括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給予更優惠待遇;第二就是對於還款計畫,希望能放寬,減少負擔。

馬英九指出,對經濟弱勢的學生在就學期間及退伍1年的這段時間,利息將由全部由政府吸收;現在借1個學期的學費,還款期限是1年,借8個學期就是8年,政府同時進一步放寬還款期限。

馬英九說,現在作法弱勢學生是可以延長1.5倍,假設是8年就可以延長為12年;政府目前要改變的,就是把1.5倍改成2倍,「它就可以變成16年把它還完」,還款期限就拉長了。

馬英九舉例,如果4年8個學期都有貸款,假設借款40萬元,目前學貸利率是1.83%,若不延長還款期限,以8年還完的話,每個月還款金額是4483元;如果延長1.5倍分12年還,每個月還款金額降至3097元;若延長2倍分16年還,每月還款金額就變成2405元,「換句話說,他(她)的負擔會減輕」。

馬英九表示,這部分預計會有10萬名弱勢學生受惠;推估1年政府要負擔利息約1.5億元。

馬英九說,如果想申請緩繳,現行制度是每月家戶收入不到2.5萬元或低收入戶可申請,但未來將放寬到每月家戶收入不到3萬元、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均可申請;每次延緩1年,共可申請3次,受益學生數同樣約10萬人,推估政府負擔利息是3.9億元。

除了學費,總統指出,避免弱勢學生忙於打工影響學業,政府將把低收入戶學生貸款生活費的每月6000元,提高到每月8000元;同時對中低收入戶學生,給予每月可貸4000元額度,這樣一來,就有超過10萬名弱勢學生受惠,政府負擔1年是1億元。

馬英九說,上述政策將從100學年度第2學期,也就是民國101年2月1日開始實施。

馬英九表示,同時,為降低學貸利息,教育部從民國92年起就成立信用保障基金,大幅調降學貸利息,目前利率是1.83%,比3年前他上任前的3.64%,降了很多。

馬英九說,目前學貸能幫助到學生共有44萬6750人,這是以學期來算,若是上下學期都算,是81萬7406人;政府每年補助利息平均30多億元,每一年的金額不完全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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