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盯核安 核電業推自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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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9月16日訊】(中央社華盛頓15日法新電)全球多家核能發電廠出口商今天首度推出一套行事準則,希望有助提高安全標準,防止核子擴散,及加強環境保護。

日本今年發生大地震和海嘯,引發幾十年來最嚴重核災,核能業未來發展大受質疑,幾家核能公司同意採行6項原則,處理從保障人身安全到職業道德及事故損害賠償等所有課題。

協議內容屬於自願性質,不具法律約束力,但若能嚴格遵循,將有助迫使伊朗等國遵守1項重要國際核子條約,將核能發展限定於和平用途。

卡內基國際和平研究所「核政策計畫」(Nuclear Policy Program)研究員萊維特(Ariel Levite)說,一些公司在與外國客戶交涉時,早已實施這些行事準則。卡內基國際和平研究所(Carnegie Institute for International Peace)是設於華盛頓的智庫。它曾協助研擬協議內容。

採行規範的核電業者,包括法國核能巨擘亞瑞華能源集團(Areva)、俄羅斯核電建設出口公司(Atomstroyexport)、加拿大Candu能源公司、美日合資的奇異日立核能(GE Hitachi Nuclear Energy)、韓國電力公社(Korea Electric Power Company)、日本三菱重工(Mitsubishi Heavy Industries)和東芝(Toshiba),以及美國巨擘西屋公司(Westinghouse)。

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CNNC)參與初期討論,但未採納規範。(譯者:中央社盧映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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