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國務費案 檢方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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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9月16日訊】(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6日電)前總統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案,貪污部分高院更一審日前改判扁無罪,其他部分判應執行刑2年8月。檢方今天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特偵組將於下午4時舉行記者會說明。

國務機要費案,台灣高等法院8月26日更一審判決扁等人貪污部分無罪,高檢署9月8日收到判決書後,經詳閱判決理由並與特偵組密集開會研究後,認定有諸多判決不適用法則或適用不當、判決不備理由等,決定依法上訴最高法院。

另外,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今天表示,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等人被控詐領機密外交款案,日前台北地院判決邱義仁等人無罪,台北地檢署收到判決書後,與特偵組開會研究後,今天也一併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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