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權人士狀告公安局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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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9月13日訊】(新唐人記者陳漢采訪報導)據64天網消息,今天上午(9月13日)河南省南陽市的生意人張海濤前往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法院,對市公安局提起行政賠償訴訟,狀告烏魯木齊市公安局夥同河南警員,在2010年非法抄張海濤的家並拘留30天,至今沒有任何說法。

本記者下午打給了常年在新疆烏魯木齊做生意的張海濤,得知張海濤是做網絡生意的,因新疆7.15事件網絡中斷,當局不給答复什麼時間恢復,等了三個多月於2009年10月回到河南省南陽市家中繼續做生意。

張海濤說:「2010年4月26日我一個人在家,突然闖進6、7個人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把我抓起來並抄了我的家。後來知道這7個人中有兩個人是新疆烏魯木齊的警察陳新林、王劍和本地一個叫馬敬科(音)等人。關進看守所幾天都沒有通知我是什麼原因,一直到2010年5月1日從烏魯木齊市六道灣看守所帶到派出所的時候才告訴我『涉嫌詐騙』的理由抓我。」

多次提審,卻無法拿出任何涉嫌違法犯罪的證據,依然刑拘30天,其後變更強制措施,對原告取保候審一年。是公安機關在辦錯案後拖延,掩蓋其錯誤的行為。給張海濤造成了經濟損失及精神傷害。

一年多了,張海濤先生在無辜遭到警察暴力執法,向檢察院等有關部門控告,沒有​​得到答复。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為了維護合法權益,在一知名公益維權人的幫助下,對部分訴求先行提起訴訟。

然而在今天上午9月13日張海濤來到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法院大廳,一工作人員收下張海濤的訴訟資料後,聲稱一周內對是否立案給予答复。張海濤強烈要求給回執或收據,被無理拒絕,最後只告知了立案廳的電話:0991-4628290轉9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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