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無棣法院非法拍賣百姓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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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8月30日訊】(新唐人記者代靜采訪報導)山東無棣人民法院作出三份同一案號、但內容和時間不一致的裁定書,胡玉玲接受記者採訪時質疑:可以得出兩個答案:一、這三份裁定書都是偽造的;二、這三份裁定書只有其中的一份是真實的。按照國家法律,只要出現偽造法律文書的行為,實施偽造的人就是犯罪嫌疑人。

山東省無棣縣無棣鎮胡玉玲,於2006年3月20日購買了同鎮的李樹岐位於無棣鎮290號樓房,並到無棣縣房產局辦理了10036號房屋產權證。胡玉玲用該房產證到信用社抵押貸款了8萬元,

到2007年還了貸款的胡玉玲到房產局去解凍抵押的房產證時,房產局告訴胡玉玲,該房產證已經被無棣縣法院作出的(2004)2294號民事裁定書查封。而且,房產局給予胡玉玲一份「關於李樹岐與胡玉玲房屋交易作廢」的通知。

胡玉玲立即找到房屋出賣人李樹岐,李樹岐也不知情:自己確實與一個叫張學坤的有過經濟糾紛的案件,該案是在290號房屋與胡玉玲通過房產局正常交易後結案的。在訴訟前或者訴訟期間張學坤從沒有向無棣縣法院提起財產保全的申請,怎麼會出現2004年房屋被法院以2294號裁定書查封的情況。

胡玉玲說:「為了維護合法權益我到山東無棣人民法院,檢察院,人大投訴。他們給我的答复說是​​,可能有組織侵權行為,法院一直推託不受理,他們不能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子。」

胡玉玲聘請的代理律師查證,在李樹岐與張學坤那一宗經濟糾紛案件的捲宗中,沒有發現張學坤申請財產保全措施的申請。

後來胡玉玲經過了解,原來張學坤的姑父門長山是無棣縣法院技術室的主任,這三份案號相同但內容不一致的裁定書極有可能是由門長山串通主審法官劉志國偽造。

胡玉玲從2007年一直上訪至今,沒有人受理。目前,胡玉玲合法房屋已經被法院拍賣執行,而涉嫌偽造法律文書的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員卻逍遙法外,胡玉玲除了一無所用的上訪外,只能飽受社會主義特色法律體繫帶來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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