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8月25日訊】(新唐人記者代靜采訪報導)據大陸網絡消息2011年8月20日上午武漢武勝西街十幾名城管衝進一名擺攤的外來戶家中,搶走煤氣罐等,女店主試圖拿回城管車上的東西,幾名城管將其從卡車上抬起扔到地上,女店主當場昏厥,身上多處受傷。此事引起民憤,城管還將為店主說話的老佰姓強行趕走,並追趕一名在現場拍照的女大學生。
近年來城管人員惡意傷人的事件在全國各地是層出不窮,幾乎天天在發生。搶老百姓土地,拆老百姓房屋都是在官員指揮警察、警察指揮城管完成的。權利運動張建平先生說:「城管成立於上世紀九十年代,開始是因為要解決行政機關多頭執法、重複執法的嚴重問題。城管執法大隊成立後,雖然行政機關編制已是人滿為患,但這些所謂的公務員沒有人願意到城管執法隊,所以城管人員都是從社會上招收,這些人員基本上是由官員七大姑、八大姨的子女以及社會上的遊手好閒之徒組成。」
武漢大學楊教授:「我聽到這種事情很氣憤,要想解決這些事情,要想讓警察不追趕民眾,要想解決這類案例要有民族監督。這件事情本質需要有一個制度來保證監督這些執法者,現在民眾沒有辦法監督這些執法者。」
由於城管人員不屬於公務員編制,他們的待遇並不高,這些人天天跟官員和和所謂的公務員在一起,看到官員們日進斗金地獲取不法收入,他們眼紅心跳。
張建平先生說:「中共官員們看中了這些社會人員惡劣的秉性,讓他們進入城管執法隊,故意放任他們假借『行政執法』的名義欺壓百姓,肆無忌憚實施暴力掠奪平民百姓的財產。所以在法律上,城管人員是沒有權力進行所謂的強制『執法』的,即使行政強制法實施後,城管的執法也必須有作出強制執行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的委託,披露說拆除違章建築,就必須由規劃局委託,取締無照經營,就必須有工商局和衛生局的委託等。對公民人身權利的強制,則必須有明確的法律規定,更輪不到城管人員來所謂的『執法』了。」
記者採訪了武漢市民王陣華說:「我當時沒在事發現場,我也是聽別人說的,我認為現在的城管是違反執法,非法執法。要依法執法。對於弱勢群體不要打壓,要以理服人,不能壓制認何事情都不能靠打壓。在社會這些弱勢群體應該照顧,在利益方面給老百姓一個說法。」
現在,隨著互聯網的發展,民眾已經對權利意識有了很大的提高,尤其是最近北非阿拉伯國家的民主發展,老百姓已經敢於對一貫誤作非為的中共官員及其僱傭的暴行說不,今天武漢的民眾在同胞受到欺壓後所體現的團結一心就是最好的佐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