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8月23日訊】(中央社記者方沛清河內23日專電)越南「青年報」今天報導,最近違反規定的健康食品廣告比例偏高。衛生部將提出草案指導相關機構執行對健康食品廣告的規定。
草案中規定:禁止廣告企業利用醫師形象和衛生機構的名稱代言廣告化的健康食品;企業不得邀請醫師為代言人,用醫師的治療、健康諮詢和衛生機構的相關圖片或書信作為廣告;禁止企業使用病人的感謝信推廣健康食品。
草案還規定:廣告要實事求是,不能超過健康食品的實際作用;企業不得採取比較的方式做廣告,一直強調企業產品是最佳品質,對人體健康完全安全有利,導致消費者誤解。
衛生部指出,健康食品不能當做治療藥物服用,因此,企業不得以治療藥物將健康食品廣告化。